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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2015-01-09 13:52:22 杭州网

(六)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在市属高校全面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鼓励校企合作,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实战训练,进一步提高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网上创业培训、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模拟公司创业实训等创业培训活动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和见习训练工作,加强见习实训基地建设,扩大见习实训规模,提高见习实训质量。高校毕业生参加实习、见习(实训)、志愿服务等经历可作为求职的实践经历。

(七)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实施“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师友计划”和“杭州市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办好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充分发挥“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引才育才品牌效应。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开展大学生创业园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创业园的孵化功能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创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大力支持仓前“梦想小镇”(大学生创业小镇)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征集适合大学生的优秀创业项目,组织大学生创业论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成果展示、网上创业大赛等活动,对创业服务机构提供创业公共服务给予补贴。加强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建设,不断完善大学生创业联盟服务体系。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就业

(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深入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强化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加快发展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结合电子商务、科技服务、金融保险、文创产业、人力资源产业以及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发挥服务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挖掘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服务、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就业潜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二)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1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证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每人每年5200元。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对入驻科技孵化器的小微企业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贷款基准利率实行全额贴息,对其他企业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给予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15年年底;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每年给予个人不低于2000元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以上两项政策在同一期限内不能重复享受。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其中小微企业培训补贴标准可按现行标准上浮20%。以上各项所需资金从就业促进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实现非全日制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每人每月300元(其中困难家庭人员每人每月400元)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促进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把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重点来抓,高校毕业生在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自愿从事农林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综合服务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补助。鼓励高校毕业生专职从事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政策,落实应征入伍服兵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单位或欠发达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对到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和人事档案管理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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