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信委关于推进结构性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4〕16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信委《关于推进结构性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31日
关于推进结构性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经信委 2014年12月16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建设“美丽杭州”的决议》(市委〔2013〕9号)、《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4〕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美丽杭州”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建设目标,坚持“引逼疏堵、调整发展”的基本原则,大力发展以信息经济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发展第二产业,优先发展第三产业,以结构调整推进节能减排,促进产业效能提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落实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基础,以满足市场需要和培育产业发展为核心,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通信、软件、集成电路、数字电视、动漫、电子商务、物联网等产业;加快“新药港”建设,围绕生物制药、检测试剂、化学新药、现代中药等领域,实现新型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围绕市场应用广、节能减排潜力大、需求拉动效应明显的重点领域,加快相关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发展;突出光通信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太阳能光伏材料、有机硅材料、纳米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等重点领域,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风电设备、新型电池以及核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步伐,推进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建设。
(二)加快优势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以产业智慧化为重点,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深度融合。以国际化、高新化、品牌化为导向,以协同制造的龙头企业、总部型企业为重点,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纺织化纤、食品饮料、精细化工、机械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构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工业体系;加大铅蓄电池、电镀、制革、造纸、印染、化工等“两高”行业整治力度,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促进企业生产工艺优化和设备改造升级。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严格实施新一轮杭州市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在确保全面完成国务院、省政府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基础上,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以冶炼、造纸、印染、水泥、制革、化工、化纤、电镀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为重点,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逐步淘汰一批不具有能源资源利用优势、产品附加值较低的落后产能,转移一批不具备能源资源优势、但属产业链必需且仍有发展空间的加工环节,建立比较完善的产业标准准入体系、政策支撑体系、监管考核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可持续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格局。在综合运用法律、技术和必要行政手段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运用经济手段,基本形成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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