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幼鱼资源是渔业发展的基础,加强幼鱼资源保护、开展渔业“一打三整治”工作是修复振兴浙江渔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任务和关键举措,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14年7月18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4〕19号),专题部署浙江渔场修复振兴及渔业“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2016年12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专门就幼鱼资源保护作出决定;2017年,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首次下达我市《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市县工作责任书》,明确我市具体工作任务;同年6月,省协调办对我市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幼鱼保护决定情况及“一打三整治”工作进行督察,指出要尽快制定幼鱼保护工作方案。为此,制定杭州市幼鱼资源保护暨渔业“一打三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执法合力,全面、精准、有效打击非法捕捞、违法销售幼鱼等行为,助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推进“两美”浙江和美丽杭州建设。 (二)政策依据。 1.《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4〕19号)。 2.《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2016年12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二、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共十三项内容。 (二)适用范围。 杭州市辖区域幼鱼资源保护暨渔业“一打三整治”相关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是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决定》各项规定,保护海洋幼鱼资源;开展渔业“一打三整治”工作,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主要任务: 1.全力开展海洋幼鱼资源保护工作,包括: (1)大力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宣传;(2)切实强化市场监管;(3)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4)着力抓好水产养殖监管。 2.从严实施“一打三整治”工作,包括: (1)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2)全面开展禁用渔具整治;(3)大力加强渔业资源保护;(4)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 三是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明确部门职责;3.(三)营造浓厚氛围;4.健全长效机制。 (四)有关术语。 “一打三整治”是指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及其他各类非法行为,整治“船证不符”捕捞渔船、整治禁用渔具和整治污染海洋环境行为。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农业局 解读人:何龙 联系电话:86086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