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城市工作会议有关意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本《实施意见》中纳入创新、绿色等理念,如:建立预防性养护体系、加强技术创新研究、采用“四新”技术提高养护绩效、倡导养护生产绿色化等。并将中央、省、市提出的“推进城市智慧管理”等内容纳入了重点任务内容。
2.提升杭州城市国际化水平。《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提升杭州城市国际化水平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0号)指出,把杭州建设成为世界名城,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的殷切期望,是杭州城市发展的内在要求,杭州城市国际化发展进入了重要的“窗口期”,为此,将道路科技进步、路名牌整治、智慧管理等内容在《实施意见》中予以体现。
3.巩固提升已整治成果。将道路有机更新、防沉降检查井提升、道路技术状况检测等内容纳入重点任务。巩固G20杭州峰会道路整治成果,提前谋划2022年亚运会保障工作,推进城市道路管理升级、养护转型,实现城市道路依法管理、科学养护,为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的意义。
巩固和提升G20杭州峰会道路整治成果,通过城市道路有机更新,推进城市道路管理升级、养护转型,实现城市道路依法管理、科学养护。健全完善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和市政专业监管、数字城管、市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管理体系,保障城市道路及相关设施平整、安全、美观、高效运行,让市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政策依据。
1.《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05年10月28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3.《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6〕26号)
4.《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提升杭州城市创新发展水平的意见》(市委办发〔2016〕58号)
5.《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提升杭州城市国际化水平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0号)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1.总体框架。
《实施意见》共分四部分,着重从工作目标、工作举措、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指出了当前杭州市城市道路面临的发展形势,制定了完善标准制度、强化属地管理、建设智慧道路、加强队伍建设等五大项十六小项的具体措施。最后,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多方合作等三方面要求。
2.主要举措。
一是巩固峰会整治成果,有序推进道路有机更新。二是完善标准制度,提高市政设施管理水平。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强化城市道路属地管理。四是健全信息平台,推进智慧道路建设。五是加大科技投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3.创新举措。
(1)建立道路技术状况科学检测评价机制。推动自动化快速检测技术应用,逐步建立以检测技术状况为主要内容的道路运行检测体系,科学评定城市道路技术状况等级,合理分析并制定道路养护最佳方案。
(2)建立城市道路有机更新机制。总结峰会道路整治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年度安排经费,突出重点,开展车行道、人行道、城市家具、道路绿化、沿街立面等整治工作。根据道路设计年限、生命周期、检测结果等,建立城市道路有机更新项目库;针对检测不达标或重点保障道路等,制定有机更新计划,常态化开展道路整治建设;
(3)建立城市道路预防性养护体系。按照“未病先防、小病早医”的工作原则,积极采用先进的道路预防性养护技术和工艺,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预养护工作,提高路面耐久性,延长道路使用寿命。
(4)完善道路管理考核制度。修订《城市道路完好度检查考核细则》,引入第三方检测制度,根据路面技术状况等级评价结果,对道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考核,鼓励各区采用新技术提高养护绩效。
(5)建立养护市场诚信评价、监理制度。引入城市道路养护市场诚信评价制度,对养护企业、作业班组和项目经理开展诚信评价,建立“红黄牌”警告及优胜劣汰退出机制;建立城市道路养护监理制度,对城市道路养护企业的养护工作开展全面监理,促进城市道路养护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良性竞争。
(6)强化检查井井盖管护。完善检查井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规范检查井井盖设施的巡查、维护、监督、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结合城市道路有机更新,采取专业养护和权属养护相结合的养护作业模式,逐步将已建成道路的各类检查井井盖更换为防沉降式井盖,切实提高检查井修复质量。
(7)多部门协作管控超限车辆。巩固“两治一整”专项行动成果,完善路面巡查监控网络,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严查处损坏道路违法违章行为,有效管控超载超限车辆。
(8)加快智慧道路建设。全面调查城市道路设施基本参数,掌握城市道路动态技术状况,建设多目标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决策模型,实现道路静态设施管理、动态信息管理及管养辅助决策等功能。
(9)提高城市道路管理养护水平。及时跟踪国内外道路养护机械设备发展动态,积极引进国内各地应用成熟的新设备、新机械,改进和创新城市道路养护工艺,采用新材料、新方式快速高效处理道路病害。
(10)加强技术创新研究。联合相关企业、大专院校大力开展城市道路管理养护技术研究,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城市道路养护作业质量;积极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法、新标准、新规范的跟踪、引进、研发、应用工作,推广全寿命周期成本养护技术和施工工艺,倡导养护生产绿色化,研究使用适合杭州特点的道路养护材料和技术。
(11)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建立行业、企事业单位、院校人才协同培养机制。联合高校及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每年组织开展道路养护人员职业化教育培训,将养护人员专业技能、养护质量与薪酬晋升相挂钩。
(二)适用范围。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范围内城市道路(含G20峰会保障道路及其他城市道路)有机更新,适用本意见,桐庐县、淳安县、临安市、建德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三、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汪克来
联系电话:85102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