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目的和必要性、可行性
到2020年,我市将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发展乡村教育,帮助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发展乡村教育,教师是关键。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于解决当前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带动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08年全市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2014年建立了农村特岗教师津贴,2015年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人员补贴,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幅提升了乡村教师的待遇水平,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断增强,为我市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奠定了基础。特别是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2016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出台,为我市调研出台具有杭州地方特色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了“到2017年,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教师队伍结构得到明显优化,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建立健全“越往基层、越在偏远、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专业化乡村教师队伍,为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的总体目标。
三、《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了哪些支持乡村教师发展的措施?
《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从以下九个方面提出了措施:
1.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乡村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学校、学生、家长”三位一体的乡村教师师德表现评价机制,及时查处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2.健全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改革完善乡村教师选聘政策,吸引高素质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从教。组织实施乡村学校教师定向招聘专项计划,组织实施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农村教师和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对到乡村学校支教1学年及以上的退休或已完成交流任务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各地可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以上的工作经费。
3.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完善“越往基层、越在偏远、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乡村教师收入调节机制。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时,乡村教师同步实施。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办法,对义务教育学校农村任教津贴可实行单列。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通过修建教师周转宿舍、开设教师上下班车等方式,有效解决乡村教师住宿与交通问题,当地财政部门和乡镇要给予一定的支持。
4.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
在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等小规模学校的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要在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的基础上,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要通过教师校际调剂、高校大学生顶岗实习、建立代课教师信息库等方式,妥善解决“全面两孩”政策等所引起的乡村教师阶段性短缺问题。
5.进一步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力度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价标准,原则上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通过率应不低于城镇学校。在乡村学校任教时间较长的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时应适当倾斜照顾。乡村学校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充分体现乡村教师的特点,对课题和发表论文不作刚性要求。鼓励乡村教师一专多能,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乡村教师,允许按全科学科申报晋升职称(职务)。
6.大力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着力形成科学、规范的教师流动机制。重点推动城镇学校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原则上均要进行交流,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15%。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教师管理新模式。
7.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改革乡村教师培养模式,按一专多能要求培养乡村教师。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落实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的培训选择权,充分利用节假日、寒暑假时间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和菜单式培训。不断丰富“名师公开课”等网络课程,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在送教下乡、送研下乡的基础上,建设特级教师、名师驻乡村学校工作室,送师下乡。到2020年,全市将建立不少于100个以特级教师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名师乡村工作室”。
8.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市委、市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乡村教师,报市政府给予行政嘉奖;每三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报市政府给予三等功奖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9.加强人文关怀和职业生涯规划
关心乡村教师的事业发展和精神文化需求,加强情感支持和心理疏导,切实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充分关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引导乡村教师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不断促进乡村教师潜能的发挥,人文素养的积淀。
四、如何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完善“越往基层、越在偏远、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乡村教师收入调节机制。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时,乡村教师同步实施。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办法,对义务教育学校农村任教津贴可实行单列。提高乡村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到2018年基本实现与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大体相当。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教师奖励基金。逐步建立乡村特困教师救助制度。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通过修建教师周转宿舍、开设教师上下班车等方式,有效解决乡村教师住宿与交通问题,当地财政部门和乡镇要给予一定的支持。
五、乡村教师教职工编制如何核定?
《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要求:在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等小规模学校的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乡镇及以下中小学班级学生数不足核定1名编制数的,确保每班1名教师编制。根据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要在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的基础上,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要通过教师校际调剂、高校大学生顶岗实习、建立代课教师信息库等方式,妥善解决“全面两孩”政策等所引起的乡村教师阶段性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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