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为重点,
在提高法治能力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任务简述
1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2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严格法律职业准入,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3 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依托在杭高校和科研院所力量,发挥法学研究机构和法学人才在深化法治杭州建设中的作用。
观点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核心是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要探索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机制,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改革启程
关键词:青年法官培养 品质检察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通过履职评议,促进法官进一步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市法官队伍司法能力水平的提高,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的法官履职评议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市中院负责人说,近年来,市中院为强化青年法官培养,推进“双向挂职锻炼”和预备法官与导师结对指导,创新人才培养途径,如滨江法院携手浙江大学建立了法官助理培养机制等。
杭州市检察院则提出了“品质检察”的概念,先后提出实施打造“品质检察”五年战略、出台《关于深化“品质检察”建设的实施意见》,与时俱进地提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品质检察”建设。
“杭州市检察机关致力于打造‘品质检察’,其目的就是为了提升检察队伍法治素养,提高检察队伍执法能力,树立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市检察院不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始终坚持人才强检战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和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
专家视角
建设高素质队伍 适应法治新常态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临安市人民法院院长 毛煜焕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法治杭州的人才保障,也是适应法治新常态的战略要求,更是实现良法善治、法正民安的重中之重。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核心是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法治专门队伍承担着立法、执法、司法重任,对社会公正有着价值引领、示范影响作用。我们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坚定法律信仰,恪守职业道德,践行法治使命。要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辅助人员管理;关心关爱政法干警,加强职业保障;探索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机制,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遴选制度注重法律职业经验,有利于推动法官、检察官眼睛朝下、精力下沉,有利于了解社情民意、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倡导企业聘用公司律师;加强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执法、司法力量向基层倾斜。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如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行公职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范围扩大到全市新任局级干部;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等。
此外,还必须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要人才强法,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在法治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管理机制下功夫。依托在杭高校和科研院所力量,加强法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打造综合性、高层次的法治理论研究平台,继续加强对现有法治人才的培训,加快建设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的法治工作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