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贯穿民主法制主线,突出改善民生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实施民主民生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推进学习型、创新型、生态型城市建设,实现我市“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促进富民强市、社会和谐,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换届选举:依法有序推进
依法成立杭州市选举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推进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和审核等基础性工作。与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配合,认真做好连任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
地方立法:注重杭州特色
市人大常委会将确保把解决事关社会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列入立法建议项目,实现法规案起草主体的多元性,努力使立法过程变成倾听民声、广纳民意、平衡利益、宣传法治的过程,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注重杭州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正式立法项目为:《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杭州市学前教育条例》、《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修订)》。预备立法项目为《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条例》等8个法规,调研立法项目为《杭州市社区管理条例》8个法规。
监督议题:突出民生重点
认真贯彻监督法,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监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决算、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决议》情况、我市打击刑事犯罪专项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认真配合做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跟踪检查工作,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一起开展《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委托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委托专门委员会对市政府2011年专项资金中工业技改资金安排使用、地铁工程项目等情况,以及学前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视察。
——对事关民生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专项评议。针对我市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水污染治理、“住房难”、“上学(入园)难”、“看病难”、“行路停车难”等“七难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支持和推进政府工作。
——结合市和区、县(市)将要开展的《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就蔬菜农药残留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放心菜”工程建设。
——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人大监督中的作用,畅通信访渠道,使公民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人大行使监督权和代表执行职务得到妥善解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议决大事:坚持民主公开
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调查研究,集中民意民智,及时讨论决定事关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把拟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不断提高常委会议决水平。适时作出有关加强杭州市公共交通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的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严格任免程序
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坚持任职条件,严格任免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充分体现任免工作的民主性和规范性。继续开展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公示、表态发言以及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工作,依法审议“一府两院”的人事任免议案和报告。
代表工作:发挥主体作用
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将从完善、创新各项制度入手,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切实做好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专项工作评议等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引导代表就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及时将代表批评、意见、建议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并督促办理落实,促进工作改进,推动民生改善。
——继续坚持重点建议件督办、走访代表建议承办大户和代表建议办理进度通报三项督办制度,以督促承办单位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确保满意率,提高解决率。
——支持、鼓励代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等,与选民见面,构建代表与选民联系平台,促进代表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化解矛盾、服务选民。继续搞好代表履职登记,拟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新闻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以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为契机,通过召开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座谈会和拍摄专题电视片等,开展系列宣传纪念活动,宣传我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时,继续办好杭州人大网站、《杭州日报》“人大视窗”、杭州人民广播电台“人大在线”、杭州电视台“钱塘论坛”等栏目,继续办好《杭州人大》、《杭州人大公报》等刊物。
——充分利用“杭网议事厅”平台,积极开展代表、委员与网民在线交流活动,使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表达民愿的重要渠道,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地发挥为民代言作用。
自身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调研,把群众路线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加强理论和法律学习,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继续贯彻落实市委[2009]24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扬“肯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
——加强对市、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等联动机制,探索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和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工作的新路子,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共同发展。
——进一步密切与兄弟城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工作联系与交流,学习借鉴兄弟城市人大常委会的成功经验;加强与外国议会和友好城市议会的交流,宣传杭州,扩大影响,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机关思想作风、组织、廉政和制度建设,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为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以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支部建设为抓手,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机关。做好干部教育、培训、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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