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突出群众观。国家的长治久安,离不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最大的政治优势,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要求和基本方法。胡锦涛同志在研讨班上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同做好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为了群众。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很多。“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改善社会管理,必须着力解决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只有通过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的新期待,才能为社会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要牢固树立“老百姓的事比天大”的群众观,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问题。要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依靠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当前社会新事物层出不穷,一些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已经不适合社会的变化,只有集中民智,研究和完善社会管理新体制机制,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地的生动实践也表明,社会管理往往是在离百姓最近的地方创新。要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把基层作为最好的课堂、把群众作为最好的老师,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积极探索做好社会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确保社会管理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突出服务观。必须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让群众感受到权益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畅。
要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把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总抓手,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切实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促进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要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要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从“经济发展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确立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在政府职能中的核心地位。要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选择自由,通过不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途径逐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不断提高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比重,调动企业、社会组织乃至公民提供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突出多元观。建立政府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是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表明我国现代社会管理模式是党委、政府与社会组织、公众等公共管理主体的共同治理,是以党委和政府主导调控、社会组织和公众协同参与为基本格局的系统整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需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但政府并不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社会管理具有多元主体。要从政府“包打天下”,转到注重运用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合力。各级党委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群众谋利益的战斗堡垒;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网络,努力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要动员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突出创新观。要改变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不断创新和实践社会管理体制,推进社会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扩大和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靠人民群众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要实现从以政府为单一主体、以管控为主要手段的传统模式,向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管理良性互动,管理与服务融合、有序与活力统一的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新模式转变,构建起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
(作者:中共杭州市委政研室战略处处长、副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