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杭州国际友好城市市长峰会在杭举行,国内外宾客围绕“城市与宜居”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交流讨论。
宜居城市这个概念提出的时间并不长。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城市应当是适宜居住的人类居住地。2005年,在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首次出现宜居城市的概念。可以说,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人类对城市生活品质提出的更高要求。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以往的城市发展就不讲究宜居了。从本质上讲,宜居是人类一直以来的共同梦想与追求。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坤明在开幕式致辞中说,宜居是人类的共同追求,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城市核心竞争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体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邵占维在主旨发言中也说,宜居是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是城市的基本功能也是首要功能,只有宜居才能宜业、宜游、宜学。
由此可见,宜居并不单纯是一个人居环境概念,而是一个城市发展与生活品质的综合体现。打造宜居城市,就是建设一个环境友好,老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的现代化人文都市。
建设宜居城市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是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也是打造宜居城市的基础底蕴。着力于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建设宜居城市才有根本保障。建设宜居城市要讲求环境友好,探索城市发展的可持续道路。改善城市环境,不仅是为了让城市更美观,还是为了让人们每天都能呼吸到新鲜空气。建设宜居城市还要致力于打造和谐社会环境,这就是追求法治,依法管理城市,让老百姓有安全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在这样的宜居环境下,人们才能够快乐地工作与生活,享受城市的美好之处。
近年来,杭州在宜居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要看到,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建设宜居城市是一个动态的、艰巨的系统工程。打造宜居城市不进则退、不上则下,容不得放松懈怠。这就需要各级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建设宜居城市的丰富内涵,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贯彻市委、市政府的目标任务。
这次大会在杭州召开,有助于我市和国内外城市交流体会、分享经验,对我市建设宜居城市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