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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现金“诱惑”污泥处理企业 看谁对污泥处理最有效最环保
2010-07-22 06:47:21 杭州网

清澈的江边,一夜之间突然冒出一大堆黑色的淤泥,散发着恶臭,流入江水中不仅污染水质,更关键的是,下游居民生活用水也受到安全影响。

这样类似的场景,近年来频频发生,令人叹息。

因为,要将污泥有效环保地处理,需花钱花力,有些无良企业经济利益为上,才偷偷乱倾倒。

目前,我市共有2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污泥3639吨污泥,污水污泥作为城镇排水系统的副产品,它容量大、不稳定、易腐败、有恶臭,主要成分除了含大量的有机物和丰富的氮、磷等营养物质,还存在重金属、致病菌和寄生虫(卵)等有毒有害成分。污泥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极易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污染土壤、水源甚至食物链。

如何能让污水处理企业都自觉起来呢?

以奖代补肯定是个好办法。

近日,杭州特别下发了《杭州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及绩效管理以奖代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规定,对处理污泥特别有效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单位和污泥处置运营管理单位,予以最高奖补金额为800万元。

要拿奖励,有条件

这些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列入杭州市环保补助、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计划。污水处理厂要申请到奖励,需要满足不少条件:

1、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处理处置本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污泥,对于接纳处置非本市的污泥量,不予奖补。

2、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采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外的新技术处理处置污泥,达到环保要求并经市环保部门认可的,纳入奖补范围。

3、本办法对浓缩、脱水预处理后进行焚烧、建筑材料等综合利用一体化的项目予以奖补。对只进行浓缩、脱水的污泥预处理项目和土地利用、填埋的处置项目不予奖补。

4、污泥处理处置建设项目必须通过环保验收。

5、如属于新、扩、改建工业项目的“三同时”工程不予奖补。

6、污泥处置运营单位必须建立系统检测、运行台账和报告制度,并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

污泥处理处置主要技术

污泥处置是指经过预处理后的淤泥,弃置于自然环境中或再利用,能够达到长期稳定并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的最终消纳方式。

以下是国内已在工程中得到应用的,比较先进的污泥处理技术:

焚烧处置

焚烧处理即将脱水污泥置于焚烧炉内,在高温和足够氧气含量的条件下进行一次燃烧,使其分解或降解,并进行热能利用。该技术减量效果明显、无害化程度高、设施占地小。

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焚烧处置工艺路线有两种。一是直接掺烧,即将污水处理厂污泥不作进一步脱水处理,直接喷入热电企业循环流化床锅炉内焚烧,入炉的污泥含水率通常在83~87%之间。二是“干化+焚烧”,与直接焚烧的区别在于,采用“干化+焚烧”的,污泥进入焚烧设施前,需进行干化处理。目前,利用焚烧余热干化污泥的方式应用最为广泛。研究表明,经干化后污泥含水率在30~40%之间,焚烧处置的经济性最为理想。浙江省内已投运的污泥焚烧处置设施中,宁波市北仑、镇海和鄞州等三个区的污泥处置项目,均采用热电厂直接掺烧方式;绍兴中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和萧山中兴污泥处置工程,均属“干化+焚烧”处置设施。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晏利扬 记者 任彦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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