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张慧丽 富法 说起犯罪集团的老大,人们眼前总是会浮现出一个凶神恶煞、左青龙右白虎的花臂大汉形象。可在富阳,却有这么一位身高不到1米6,却率领一众手下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横行霸道两年多的女老大。
这个女人姓洪,1978年出生,是富阳本地人。只有初中文凭的她没有正经职业,曾因赌博被行政拘留,为人彪悍霸道,人称“花姐”。 花姐爱热闹又要面子,只要一群人在一起,基本上是她主动买单。渐渐地,类似“跟着花姐有肉吃!”的话在富阳一些无业青年中传开,这些人基本来自外省,文化程度不高。发现确实能白吃白喝、捞到好处后,杜某某、朱某某、尹某某、龙某、张某、李某某等人便开始死心塌地跟着花姐混,其中有着盗窃和非法持有毒品前科的杜某某还成为了花姐的男朋友。 2016年上半年的某一天,花姐一行人来到富阳某酒吧,一通吃喝后准备离开。酒吧负责人上前要求结账,花姐掏出几百块钱往桌子上一扔便转身往门口走去。 负责人一看,这些钱根本不够啊!他连忙拉住花姐,好言表示还差一些。 花姐一听变了脸色,顿时觉得在弟兄们面前失了面子。到了7月份,花姐故意叫了十几个人到该酒吧,在她的带领下,一两个人占一张桌子大声喧哗,其他客人进门见状不妙纷纷走人,酒吧负责人无奈只能报警,花姐因此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不敢得罪”、“害怕被报复”、“会影响今后的生意”……一次两次可以报警,如果次次都来找茬,让其他客人不敢上门,做不成生意,店可怎么开得下去? 越来越多的娱乐场所经营者和服务员选择忍气吞声。 2016年至2018年,他们先后多次到富阳城区酒吧、饭店、KTV等营业场所吃“霸王餐”,强行要求各被害人免费招待或仅支付部分费用。如果不同意就采用赤膊露纹身、言语威胁、砸酒瓶等暴力手段,致使被害人损失上万元,并造成多人受伤。 2017年2月,花姐带着六七名手下来到富阳的某酒吧,要求酒吧负责人聘用自己手下的人替酒吧“看场子”,并每月支付高额工资,被酒吧负责人婉言谢绝。 一个多月后,她带上十多个人,通过霸占舞池、辱骂工作人员等方式扰乱该酒吧正常的经营秩序。 2018年8月,花姐手下的骨干成员朱某某和朋友在某KTV因为敬酒和他人发生矛盾,仗着自己是花姐的人,朱某某便对对方进行殴打,还逼迫受害人许某、张某、宋某等人下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富阳法院审结两起共7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成功打掉这个以“花姐”即被告人洪某为首,被告人杜某某、朱某某、尹某某、龙某、张某、李某某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富阳多个娱乐场所的正常经营,致使各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从严惩处。遂对被告人洪某等7人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至五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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