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早,周大伯打进85100000热线:有一个美甲店,老公把酒精倒在老婆身上,再点火烧伤老婆。老婆现在已经送往浙二医院了。 见习记者朱家豪核实:事发点不是美甲店,是一家叫“德胜足道”的洗脚店,在杭州近江北路77号。店面蓝色卷闸门紧闭,从空缺处看到店里开着灯。 旁边一家小店老板娘说,这家店开了五六年了,从早上10点到晚上11点,生意还算不错。 “夫妻俩和我是老乡,都是河南人。就租在旁边小区里,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平常关系挺好的……啊呀,就只是夫妻两个吵架,我和我老公也吵架,肯定没多大事。”老板娘有点不耐烦地说。 一位环卫工大姐说,早上确实看见有个女人头朝马路,脚朝洗脚店躺在地上,大叫:“疼啊,疼啊!” “当时下着大雨,这个女的就躺在店门口,我看她腿上都是水泡,手上、胸上都有,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来到医院,老板娘的弟弟在抢救室外站着,满脸焦急。他说,姐姐43岁,姐夫46岁,店里生意还可以,雇了两个人。他们有一儿一女,大儿子20多,最近回河南准备购置婚房,但听到这个消息后,正从老家赶回杭州。 “唉,出了这种事。姐夫其实不喝酒的时候人还好的,喝了酒,那是整个人就异常亢奋,夫妻俩就要弄点事情,但也就小打小闹,不会弄得那么严重。 “我听姐姐说,晚上12点多姐夫喝了点酒,因为点小事,和姐姐吵了起来,后来姐夫直接用店里的消毒酒精泼在我姐姐身上,唉……后来还是旁边卖菜的发现姐姐躺在店门口,我赶到店里的时候都(凌晨)4点多了,赶紧送医院。现在手上、肚子上、大腿都有烧伤,起了很多水泡。” 浙医二院烧伤科主任韩春茂说,伤者属于酒精烧伤,面积低于10%,没有生命危险,包扎处理后就可以出院了。 上城警方通报:早上6时15分,上城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报警。豆某某(44岁,河南籍)与妻子(刘某)经营该修脚店,昨晚两人在店内喝酒至凌晨,酒后两人因琐事吵架,双方情绪激动,豆某某将店内的医用酒精泼洒到两人身上,并点燃打火机,将妻子腿部烧伤。刘某由家属陪同治疗,情况稳定,豆某某已被上城警方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