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律师来了”后台接到一位陈姓微友的求助。陈女士32岁,杭州人,在一家教育机构工作,她说,60岁的父亲最近有了再婚的打算,为了这件事,她已经几个晚上没睡好觉了,心里很纠结。
陈女士的父母早年离异,她是由父亲一手带大的。为了将她培养成才,父亲没少吃苦,经常是白天在单位上班,晚上还要兼几份杂工。
“可能是年轻时身体透支了,现在身体一直不太好,连上下楼梯都吃不消。”陈女士说,现在她也早就成了家,生活条件也慢慢好起来,父亲退休后也没有出去干活,就在家里炒炒股票。
5年前,为了让父亲生活得更舒适,她到家政公司找了个住家保姆。保姆是安徽人,40岁,离异单身,有个19岁的儿子,也在杭州打工。
陈女士说,保姆勤快、细心,做饭也好吃,是个蛮实惠的人。
“这5年,她把父亲照料得很好,除了分内的家务杂活,还经常陪着父亲聊天、散步。可能时间久了,两个人自然就有感情了。”陈女士说,上个月底她回家探望父亲,父亲郑重其事地跟她表达了准备再婚的想法,“父亲年纪也大了,有个靠得住的人陪伴、照顾,我肯定是开心的,但说实话,对他再婚这件事,我有祝福也有担心。”
陈女士说,父亲炒股炒得不错,目前股票账户里有200多万元资产;而丁阿姨老家在农村,条件不是很好,几乎没有存款。她担心,万一以后两个人感情有了变故,经济方面会不会产生纠纷?
上周,她委婉地和父亲提起这件事,但父亲说,他相信丁阿姨,不想去做财产公证或签婚前协议等。
陈女士想问:结婚后父亲股票账户里的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以后丁阿姨的儿子是否也有权继承?
签约律师祝双夏: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事部首席律师、省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市律协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擅长业务为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涉外婚姻纠纷以及其他婚姻家庭财产纠纷。
结婚后,婚前股票账户里的资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婚后一方是否对股票账户进行操作,股票账户资金是否产生收益,账户资金是否发生财产混同等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男方婚前股票账户中的资金在缔结婚姻以后,在没有对股票账户进行操作,且未在股票账户中投入共同财产的情况下,股票资金及其收益均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对账户进行了操作,但在股票账户中未投入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时股票账户资金的归属要通过收益与否来进行判断:如果股票账户内资金以结婚时为结算点,获得了收益,法院通常会认定婚前股票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系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未获得收益,资金产生了亏损,法院则认定账户内资金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不需要承担对亏损部分的责任。
再进一步,如果对账户进行了操作,且在股票账户中投入了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股票账户获得收益,收益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股票账户资金出现亏损,账户中剩余资产按照婚前婚后投入比例进行分割,其中,以婚前比例分得的资金属于个人财产,按照婚后投入所分得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如果男方在婚后操作股票账户时,发生财产混同,即不能说明清楚婚前婚后的资金及收益,法院会认定股票账户内现存全部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男方婚后去世,按照以上分割规则,归个人所有部分应当列为遗产,在没有订立遗嘱及其他赠与协议的情况下,该部分财产按法定继承顺序发生继承,保姆阿姨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其儿子如果与男方产生抚养关系也有权继承,未形成抚养关系则无权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