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友问:今年春节期间,前女友一次性将我银行卡上的16万转走了。在转走之前她还打电话问我那笔钱她到底能不能动,我说不能动,结果她还是转走了。
我跟她在一起四年,恋爱期间吃饭、住宿、游玩等开销几乎都是我出的。我是个普通工薪族,银行卡里的16万几乎是我这些年的全部存款,是准备买房结婚用的。
毕竟相处很多年,感情还是有的,我一直希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她承认这笔钱是向我借的,以后慢慢还就行了,也没有打算去起诉她。可后来发现,她根本不承认这笔钱是她非法占有的,和我交往也是动机不纯,而且同时和另外两个男人保持着亲密关系!
我的一片真心,到了她那里就成了笑话。我感觉她就是把我当成提款机。
这几天王宝强的绿帽事件让我很受触动,现在我已经下定决心要讨回公道,请问律师,我是应该报警还是直接去法院起诉她?
答:从你的描述来看,当时前女友转走钱的时候给你打过电话,虽然你在电话中表示不能动这笔钱,但在知道钱转走后并没有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且事后也一直要求女方以借款的名义还钱,如果现在再要主张女方的刑事责任应该比较困难。
从民事责任来说,男方账户上有16万的转账记录,假设是直接转给女方的,那男方可以拿着转账凭证向法院起诉女方要求归还借款。根据最高院的最新意见,如果一方凭交付凭证起诉借款的,由主张不是借款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