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老婆不同意,他带着别的女人办了张假公证书
昨天下午3点,上城法院12号法庭,45岁的俞女士坐在原告席上,垂着眼睛,面无表情。
被告两个男人,一个姓李,30岁,本人没有到场,委托律师出庭应诉;另一个姓许,是俞女士的丈夫,他默默坐着,目光一直回避着俞女士。
为什么会把丈夫告上法庭?提起这事,俞女士满脸无奈。
“他瞒着我把家里的房子抵押掉了,还跑到外地公证处找人做了张假的委托书,说我是知情并自愿授权的。”俞女士说,她和老许结婚20年,住在靠近西湖的一个老小区里。房子虽然不大,但地段好、交通方便,现在市场均价卖到每平米4万多,总价值起码300万。
去年11月,老许向李借了150万,在合同中,他把自家这套房子抵押给了李。
俞女士说,直到今年4月,对方往家里发了律师函,她才发现:“当时我整个人都蒙了,开始还以为是诈骗,后来问他(老许),他承认借了钱,还骗我说只借了5万。”
俞女士将信将疑,又打电话联系了李。听说借款金额高达150万元,她差点没气晕过去。
在她的一再追问下,老许终于道出实情。
他说,去年自己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沈姓男子。沈自称是开资产管理公司的,说有个很好的投资项目,稳赚不赔,年收益率高达40%。他动了心,可是手头没有资金,沈便又帮他联系了李,让他向李借钱。
“我以前是开出租车的,家里唯一值钱的就是这套房子,只能拿房子做抵押了。”老许担心老婆(俞女士)不同意,跟沈商量过后,决定背着她做一份假的委托公证书,再去办理抵押手续。
去年11月5日,老许趁俞女士熟睡之际,从她的皮夹里拿了身份证,之后又带上房产三证、户口本、结婚证,跟沈前往安徽黄山某公证处。沈还叫来一个40岁上下的女人,让她冒充俞女士在委托书上签了字。
公证委托的内容大致是说,俞女士因人要在外地上班,同意将房屋买卖抵押等事项全权委托给老许处理。
11月12日,老许带着委托书和公证书,跟李一起去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并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李当场把150万元打进了老许的银行卡。
老许说,他拿到150万元后,一刻也没多留,直接转给了沈。沈当时还承诺,半年后会先返还他30万元利息。
然而,到了约定的时间,沈一分钱都没拿出来。老许几次打电话去催讨,他都只抛下一句话:生意不好做,手头没钱。
这边拿不到利息,那边欠李的钱自然也还不上。
李给老许夫妇两个选择:要么凑钱还款,要么就把房子卖了。
俞女士认为,房子是老许背着她抵押掉的,公证委托书是假的。借来的钱夫妻俩也没有用到。现在要让他们把房子卖了还钱,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房子是我们一起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由他(老许)一个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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