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杭州城西西城美墅小区游泳馆,一个6岁男孩在上游泳培训课时意外溺水,送到市二医院抢救,当晚孩子恢复了心跳和呼吸,但脑部受到损伤,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快报7月19日A03版报道)
7月19日,记者从市二医院了解到,经过抢救,男孩从重度昏迷已转为浅度昏迷,下午终于醒过来了,不过仍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不容乐观。
当天,杭州市体育局已向各区(县)级游泳场的监管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辖区所有游泳场所加强监管,全力排查,确保市民群众安全。(快报7月20日A03版报道)
杭州市体育局法规产业处处长陆穗介绍,目前,杭州市有游泳场所400家左右,主城区大约300家,有资质的游泳场所比例在98%以上。但是也存在一些无证无资质经营的游泳场所,主要集中在一些新建小区游泳池,新建游泳会所内的泳池等。
游泳这项运动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游泳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属于高危险性体育场馆。开设游泳经营场所,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并且国家有明确的规定,游泳经营企业和单位开设游泳场所,必须要符合国家标准。
详细地说,一家手续齐备合法经营的游泳场馆,必须要办理一系列证件,比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到文体局备案等等,申办卫生许可证就需要提交申请书、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
证、中央空调卫生检测报告等等十多项材料。市体育局工作人员说,普通游泳场馆顾客如果记不牢那么多,只要看一张证件也可以,就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因为在申办这张证之前,其他的证件和相关报告也就办理妥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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