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伯是杭州人,62岁,先天聋哑,一直没有成家。
去年6月,吴大伯报名参加了杭州一家旅行社组织的5晚7日泰国游,跟他一起的还有另外27名游客,也都是聋哑人,旅行社还专门给他们配备了一个懂手语的导游。
出发时,吴大伯的4个兄弟姐妹到机场给他送行,叮嘱他别舍不得钱,要玩得尽兴。然而7天之后,他们等来的却是噩耗——吴大伯在泰国出了事故,意外身亡。
据旅行社说,行程的第六天上午为半天自由活动时间,吴大伯在酒店附近闲逛时,不慎被火车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旅行社之前已经为游客投保了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险,事发后,大伯的兄弟姐妹共获保险公司理赔款25万余元。
“老吴是聋哑人,旅行社应该更加谨慎照看,出了事,他们肯定要负责任的!”伤心之余,大伯的家人一纸诉状将旅行社告上法院。
庭上,吴大伯的小妹几度落泪。她说,哥哥先天不足,这辈子吃了很多苦,好不容易等到生活条件改善了,本想让他出去走走玩玩享享福的,不料反把哥哥送上了不归路。每次想到这件事,她心里都堵得慌,觉得对不住哥哥。
旅行社请了律师出庭,律师认为,吴大伯出事是因为其自身没有注意安全,在铁轨附近活动,主要责任在他本人。而且,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有约定:“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造成旅游者伤害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承担责任。”这就是说,即便要赔,也应当由泰国火车经营管理部门赔偿。旅行社不存在过错,也没有违约。
不过,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旅行社分派的导游虽然能够熟练使用手语,但并不具备手语服务资质,事发当天上午安排自由活动时,也没有对游客进行特殊安排或管理。
法官说,吴大伯所在的这个旅行团很特殊,游客都是聋哑人,有听力残疾,对外界的反应和应变能力都和普通人不一样,再加上出游目的地是在泰国,语言不通,游客与外界的交流障碍就变得更加明显了。在这种情况下,旅行社没有对特殊人群给予特殊照顾,属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昨天,法院判决旅行社承担此次事故80%的责任,共赔偿吴大伯家属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63万余元,扣除保险公司已经理赔的,还应赔偿37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