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微友发微信咨询“律师来了”:前段时间杭州一家商场搞店庆,全场五折,我就去买了件大衣。当时服务员说原价是2800,打完折1400,我就买了。回家之后,我在撕标签的时候注意到标签上层层叠叠贴了好几张标价纸,最上面一层是打完折的价格。我有点好奇,就把纸一张张撕下来,结果撕到最后,发现衣服原价只要1999元。
请问这算不算侵犯消费者权益?我们该怎么维权?
鲍乐东: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心理咨询师
答:根据《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经营者不得有12种价格欺诈行为。这12种价格欺诈行为中就包括“虚构原价、降价原因,虚构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一条。
经营者违反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
读者可以拨打杭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电话12358进行举报,由相关部门对商家进行处罚。
我在网上找了份实习工作
对方连合同都没给就要我交押金
问:我是大三的学生,暑假在网上找了份实习工作,对方让我交400块的押金,说会给我安排到工厂去实习。我跟那边的人聊了几次,感觉对方是中介,又有点怕被骗。他们说,押金要等我在工厂工作满一个月才能退。
请问对方让我交押金或培训费合法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现在连合同什么的都没有给我看过。
章悦:杭州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答: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不得向求职人员以各种形式收取押金或者培训费。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建议你对于收费中介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如果发现这种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