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小马在杭州从事代办车辆保险工作,收入不高的他急需要两三万元资金,于是想到信用贷款。经人介绍后,他找到赖某,让小马没想到的是,他最终陷入了一个骗局。
一开始,赖某说贷款没问题,可拖了一个月,事情还没有办成。赖某就推说小马信用额度太低,需要先做一个消费分期贷款,刷一下信用,提高额度。小马同意了。
去年7月29日,赖某让小马到文三路一家电脑商行,一家金融公司的业务员等在那里。小马填写了业务员给的一张分期购物服务申请表,购买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办完手续后,消费贷款生效,电脑价值9000多元,首付4500元,是由赖某付的,余款由金融公司打给商行,小马按照约定按月还款给金融公司。
赖某告诉小马,这个不用他管,只是刷下信用,他会处理的。之后,赖某让小马回去等消息。哪料等到去年8月底,金融公司打电话催款,小马才发现赖某再也联系不上了。
而这家金融公司发现,在7月之间,先后包括小马在内有5人办理了消费贷款,都没有按时还款,而金融公司已经将余款18520元打给了合作的电脑商行。经询问,这5个人都说是为了刷信用,办理信用贷款,是赖某通知他们办理的,这家金融公司于是报警。
12月13日,该金融公司找人以办贷款的名义将赖某约了出来,赖被民警当场抓获。
30岁的赖某是杭州人,只上过初中,他交代说,自己曾经为了还债在这家金融公司办理过消费分期贷款的业务,就想以此方法骗钱。实际上他付了首付款,等他人走后,他就将产品变现。
除此之外,他还诱骗了其他想贷款的4个人到另一家金融公司的合作商户,办理了消费贷款,致另一家金融公司损失了10750元。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金融机构的贷款,已构成贷款诈骗罪,遂将赖某依法公诉。至于商行是否知情,或者与赖某互相勾结,承办检察官表示,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能提出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