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一些小细节的确“很贵”,大家自律吧
5月17日,杭州下沙某网吧有上网者在吸烟。本报记者 胡元勇 实习生 邹怡君 摄
两支香烟,1000元钱。很多人问,什么牌子那么贵?其实,我们计算的不是香烟本身的价格,而是在说因违规抽烟导致罚款的数额。
日前,杭州萧山区一家网吧的网管刘某,觉得自己成了最不幸的人。因没有劝阻在自己面前抽烟的顾客,又撞上民警安检,他因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中的一条,被罚了1000元钱。
昨天下午,记者去几家网吧做了个小调查,发现吸烟情况确实不少,大部分网吧经营者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要想真正把一些看似细小的规定落实下来,除了更规范的管理,也需要大家更多的自律。
网管未阻止顾客抽烟被罚1000元
萧山警方昨天通报的这起小案件,发生在5月14日下午。
这样的案子确实很少,加上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他们觉得应该拿出来说一说。
当天下午1点,在萧山打工的小范因手头暂时没活,就去工地附近一家网吧休闲,上了一会儿QQ,又玩了一会儿网络游戏。
玩了几局网络游戏后,他跟平常一样,随手点燃了一支烟。
在他熄灭打火机的同时,不远处的另一台电脑前,同样在玩游戏的小赵也点起了香烟。
点火声和烟味,自然引起网管刘某的注意,但他只是抬了抬头,没再理会。
这时,萧山区益农派出所民警正在对辖区内各家网吧进行安全检查,刚好看到这一幕。
民警上前,向两名吸烟者指了指网吧里张贴的禁烟标志,又把刘某叫了过来。
三个人坐到一起后,各自抱怨。小赵说:“我看到墙上贴的标志了,但吸烟时没人制止,我也就继续了。”
为什么网管不管不问?刘某说,他也知道网吧内不允许吸烟,但目前这家网吧新开不久,为了不让生意跑掉,刘某只好选择睁一眼闭一只眼。
猜猜这两支烟带来什么后果?除了小范和小赵被予以警告外,刘某因没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里的相关规定执行,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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