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先生是杭州人,2005年12月,他花850万按揭购买了一套位于滨江水印城的“空中别墅”,总面积500多平方米。
他说,自己是被广告语中的“三宅一生,江景人文豪宅”和“空中花园,游泳池”等字句吸引的。当时别墅分带游泳池和不带游泳池两种户型,每平方米售价相差3000元。
因为尤其喜欢广告图中的游泳池,邬先生选了前一种,打算收房后接父母过来同住,让二老好好享受生活。
2008年,邬先生按期取房,第一次上门查看时,他惊呆了——所谓的“游泳池”跟泡澡的浴缸差不多,看起来就像一个“大水箱”。
在他与开发商交涉过程中,还发现,这个“水箱”还是违章建筑,开发商当初展示的“规划文件”也是伪造的。
邬先生感觉受了骗,2009年,他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房并赔偿损失。当时,经过法院调解,邬先生跟开发商达成和解协议:房款暂不退回,房子由开发商重新销售,销售后扣除相关税费,再将款项一并交给邬先生。
但是,转眼6年过去,房子没有卖出去,楼顶的“大水箱”也没有拆,就连当时的项目开发公司都已经被注销了。
无奈之下,邬先生只能将开发商的全资母公司告上法庭,向对方索赔2200余万元。
昨天下午,滨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庭上,邬先生向法官展示了“游泳池”的照片:“这跟当初沙盘上的模型效果完全不一样,哪里是泳池,就是个没盖子的大水箱!”
从照片里可以看到,“游泳池”实际上是个长方形的灰色水泥池,外侧贴了瓷砖,内壁裸露,没有安装扶手和出入水孔。由于长久没人使用,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垃圾池”。
邬先生情绪激动,当庭质问被告方,为什么那么多年过去,房子还没有卖掉:“早几年(房地产)行情也还不错,这套房子却一直扔在那里,我怀疑你们根本没在帮我卖。”
对此,开发商一方反驳称,他们与邬先生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上次法院调解后,他们已经按照协议做了一些相应的推销工作。房子没卖出去,主要是邬先生要价太高,1800万元的价格,很少有客户来问。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