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适的缓刑监管场所 外地未成年少女在杭州误入歧途
江干法院昨天的一场开放论坛,专家学者在探讨帮教的N种可能性
开栏语:
2014年10月28日傍晚,新华社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年12月26日,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若干意见》,法治杭州建设跨上一个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不断践行维护公平正义的承诺,坚持司法公正、公平和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即日起,杭州日报推出全新栏目“解密法治杭州DNA”,深入发掘和报道杭州各级政法机关推动法治杭州建设的创新工作、典型人物和重要经验,全面诠释司法为民的法治杭州。
这看起来是个束手无策的现状——外地户籍的未成年人在杭州犯了法,因为没有合适的缓刑监管场所,不能达到判处缓刑的条件,不得不被判实刑,收进监狱。
而事实上,大多数犯罪的未成年人,他们更需要的是有情感注入的社会关怀,是融入社会,而不是关进冷冰冰的铁栅栏。
昨天,在江干法院“旭日葵花”少年法庭里,由社会学者、法学专家、法官一起出席的一场论坛中,大家在探讨罪错少年帮教的种种可能性。
一个困惑:
外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后不能判缓刑
以杭州为例,站在法庭上的未成年人被告人,占到了所有被告人约5%,这还不包括已经被检察官附条件免于起诉的未成年人。
故意伤害、盗窃等等常见的犯罪类型,往往是未成年人可能犯下的错。而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中,流动人员的子女又占了绝大部分。
“未成年人帮教,看起来有很多部门、组织在做,但我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外地户籍的未成年人在杭州犯了错,怎么帮扶?”江干法院少年庭庭长许新霞抛出问题。
从法律层面来说,判处缓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有一条就是要有合适的缓刑监管场所接收。
本地户籍的未成年人,在被判处缓刑后,可以进入社区、司法行政部门接受监管和改造。但外地户籍的未成年人缺乏监管条件,不能在杭州进行矫正,而他们爸妈更不愿意为了孩子的缓刑监管,就回到家乡。
这也就意味着,外地户籍的未成年人在杭州犯罪后,基本失去了判处缓刑的机会。
一种可能:
社会专业机构来帮助
昨天的论坛上,江干法院表示将尝试一种可能:把对这些边缘青少年的帮扶,尤其是外地户籍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扶,交给专业的社会组织来。
这是一家由杭师大教授陈东恩成立的“雨露社会工作室”——社会组织、法院和基金会各出资三分之一,工作室来提供服务,对接社工、社区与社会组织,挽救罪错少年。
法官们探索的其中一个目标是,让外地籍的未成年人在杭州犯了错,也能在杭州公益组织的参与下, 联动民政等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监护、监管条件的问题,给予他们一个更有效的、更快的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探索缓刑和监禁刑以外的、司法裁判强制力为支撑的各执行部门和社会组织联合帮教的一种手段。
一起案例:
她更容易信任法官以外的帮扶者
许新霞的职业身份是一个法官,她也是一个母亲。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以来,她一直为帮扶罪错少年想尽办法。
又有一起外地户籍的未成年人案例到了她手上,被告人江雨(化名)涉嫌故意杀人罪。
江雨在杭州出租房的公共厕所里分娩产下一位女婴,害怕被人知道,把女婴丢弃到厕所窗外的垃圾堆上,不久女婴死亡。
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江雨提起公诉。
案件即将开庭。
即便是法院设立了“旭日葵花”专属圆桌法庭,有着相对温馨而轻松的氛围,但被审判的未成年人,总是对法官抱着一丝害怕,以及警惕:“你是审我的,决定了我要坐多少年牢。”
法官不能在被审判者身上“过度移情”,而且即便想要倾力帮扶,但没有合适的缓刑监管场所接收,她也不能被判缓刑。想到这里,许新霞决定正式启动与雨露社会工作室的对接。
陈东恩与许新霞一起去探视了江雨。这次见面,感觉完全不一样。
“我穿着制服,见到江雨时,问她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她一声不吭。可我们聊天结束时,陈老师问她,她回答‘我很冷。’她对陈老师有感情上的依赖,对作为法官的我,她还是有防备。”
尽管自己不怎么“受欢迎”,但许新霞欣喜地看到少女对陈老师的信任,这足够了。
雨露工作室则决定,将链接江干区关工委关爱团、杭师大钱江学院法学院等专家团,彻底介入江雨的帮扶。
她会成为一个符合判处缓刑条件的外地籍未成年人吗?
院长点睛:
推进司法联动社会
江干区关工委关爱团向区政府提议,设立青少年帮扶关爱基金;
兼职律师的法学青年教师,也愿意以法律援助的形式,从心理层面更接近一些未成年被告人;
而许新霞和她带领的少年庭法官们,正努力做好每一起案件的审判和每一位未成年人的挽救。“我们的目标很小,先从个案上争取为外地籍未成年被告人做到帮扶教育。个案累积后形成模式和经验,再推动改变立法的根本性问题,解决外地籍未成年人判处缓刑的程序性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要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司法公正。
“杭法十条”(《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若干意见》)则提出了“以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为重点,在依法保障平安创建上实现新突破”,也要求在法治杭州建设中,“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要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
江干法院院长叶青说,江干法院少年司法的创新实践,正是落实这些要求,推进司法联动社会,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司法人文关怀社会化。“由法院来搭建帮扶平台,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等介入,整合利用更多热心的组织以各自的碎片资源来助推青少年犯的帮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