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半,上城法院十号法庭,33岁的男子傅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出庭受审。
傅是萧山人,高约1米6,身材瘦小,戴一副黑框眼镜,下巴有淡淡胡碴。
起诉书上说,今年4月9日,傅因感情受挫和生活失意,在中山中路一快捷酒店内用刀捅刺被害人蒋某(女,27岁,安徽人),随后又掐住她的脖子,意欲将被害人杀死。后因被害人挣扎求饶,傅停止实施侵害行为(经司法鉴定,蒋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离开房间前,傅强行将蒋某的仿LV拎包抢走,包里有手机、项链等财物,总价值近9000元。
事后,蒋某报警。上城警方于次日中午将傅抓获归案。
“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最终致人轻微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傅某当庭认罪。
他说,自己跟蒋是今年3月通过QQ相识的。两人都是一个交友群的成员,群里搞聚会,他们蛮聊得来,就互留了手机号。
傅没有固定职业,当时在萧山做炸鸡生意。但他告诉蒋,自己是瓜沥某网吧的老板。
两人一起吃了几次饭,逛了街,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今年4月8日晚12点,他们跟几个网友打完麻将,就近挑了一间快捷酒店入住。
闲聊中,蒋说起自己欠了别人的钱,工作也不好,想辞职。
“她叫我帮她租房子,但是我也没钱,所以就说先回去见见家长,等事情定下来了再找房子。”傅说,蒋看起来有点不高兴,只说“还没到时候”。
过了一会,她顾自躺到床上玩手机去了。傅见她脸色不好,半开玩笑地说了句“要不分手算了”,没想到,蒋态度干脆,一口答应。
傅很失望,拎着行李下了楼。“我本来想走掉的,但半路又后悔了。”他说,自打两人交往以来,他给蒋买衣服、请吃饭,前后也花了2万多块钱,“现在人财两空,我不甘心。”
早上9点,他回到酒店房间,蒋正在洗手间里化妆,没有理他。
傅说,自己那时候手头很紧,想想在外面混了那么多年也没个名堂,觉得没脸回家见爸妈。如今女友又要分手,他心灰意冷,忽然有了跟对方同归于尽的念头。
傅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把水果刀,蒋刚打开洗手间的门,他就持刀朝她肚子上捅去。
蒋抓住傅的手腕,奋力挣扎。傅红了眼,又用另一只手去掐她的脖子。
两人僵持了几分钟,蒋反复说,自己还爱着傅,以后会跟他好好过日子。
傅体力不支,松开手。两人气喘吁吁地在地上蹲了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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