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西湖法院上泗法庭的执行法官陈晓收到了一面锦旗。离奇的是,这面锦旗居然是一位曾经的“老赖”送的。
“谢谢你呀,五年了,能有这样的结果把这案子了掉,真的很好!”郑师傅心存感激。
确实,此前郑师傅当了5年的“老赖”。
2006年9月,小刘将郑师傅的摩托车交给小王送修。当时,喝了酒的小王在送修路上把骑自行车的老李撞成重伤,导致老李至今都瘫痪在床。
小王是酒后无证驾驶,而郑师傅的摩托车刹车不灵、没定期年检。受伤的老李,把骑车的小王,委托人小刘和车主郑师傅三个人都告了。
2008年11月,西湖法院判决小王赔老李38万元。判决还认定,车主郑师傅和委托人小刘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小王前后拿出10万元钱来赔,之后就没了下文。于是,老李申请强制执行,可这三人名下几乎一分钱财产都没执行到。
5年后,也就是今年3月,老李的家人突然赶到法院,要求恢复执行。原来,他们听说郑师傅可能有钱了。
陈晓一查,郑师傅名下确实有一笔存款近20万元,于是迅速进行了扣划。
郑师傅不干了,跑到法院来,质问起了陈晓。陈晓耐心解释,案子当初中止执行,但这笔赔偿欠款依然存在,并非一笔勾销啊。
郑师傅怎肯甘心,这近20万元钱,是他这些年打工积攒的全部存款。“当时也不是我撞的人,凭啥现在就扣我的钱?”
“你说的有一定道理,光靠你的钱结案,也不是稳妥的办法,毕竟你只是连带责任。”陈晓分析,只有找到另外两个“老赖”,三方共同承担责任才是出路。
4月2日上午9点,各方当事人终于凑到了法庭。没说上几句,大家又陷入了僵局。
“小王家庭困难,出过10万赔偿,全部让他来付也不现实。可瘫痪的老李也确实等着钱来维持生活呀?”陈晓当事人逐一叫出调解室,挨个劝说。
4个多小时后,四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小王再承担13万,小刘承担5万元,车主郑师傅承担10万元。
小王和小刘很快就把钱交到了法院。年过花甲的老李,五年后终于拿到了全部赔偿款。法院也退还了郑师傅多余的执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