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建德法院寿昌人民法庭的法官们把法庭搬到了罗大姐与秦师傅的家中。法官们要开庭审理的,是一起离婚案件,而主角正是这对夫妻。
之所以把法庭搬进居民家,是法官要照顾瘫痪在床的秦师傅。
起诉书是罗大姐写的:“我与秦×于1996年登记结婚,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伴随着儿子和女儿的诞生,老公虽然赚的钱不多,但生活却很幸福……”
起诉书中的幸福感却与法庭现场给人的感觉截然相反。
早年所建的泥瓦房,客厅里光线暗淡,屋里家具简单。面容憔悴的妻子,与语焉不详、只能依靠婆婆“翻译”的丈夫,在法庭上四目相对。
原来,2005年时,秦师傅打工时不幸被一块巨大的落石砸中脑袋。秦师傅在医院甚至一度昏迷,后来被鉴定为一级残疾。
出事后,罗大姐和婆婆一起照顾秦师傅的生活起居。
在家里人的悉心照料下,秦师傅身体开始好转,但却丧失了语言能力,脾气也变得暴躁。
日子一过,就是8年。
“我真的没有办法了,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我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选择。”罗大姐红着眼眶解释为什么离婚,“从2005年到2012年,我从来没离开过他一天,因为我知道他需要我!但是自从孩子们上了初中以后,家里的负担太重了,我想重新找个人,跟我 一起抚养两个孩子。”
秦师傅听着听着也抽泣起来。
婆婆也说:“这几年儿媳妇确实辛苦的,在外面打工挣钱,养小孩子和我儿子。”
“舍不得啊!”婆婆叹了口气,“她对我儿子的照顾我一直很满意。”
尽管在家里开庭,但这是一场公开庭审,得知消息的乡邻和亲戚们,也赶来围观。
有邻居惋惜地说,“她对老公的照顾算是细致的,每天都帮他擦身,反反复复地给老公翻身,一般人难做到。”
调解中,法官问秦师傅同不同意离婚。
秦师傅抬起头,“啊——啊——”地叫了几声,又使劲地摇着头,眼泪不住地往下流。
“离婚他是同意的,但就是舍不得……”婆婆哽咽地说。
经法官调解,双方同意离婚,罗大姐一次性补偿秦师傅5万元,两个孩子随女方生活,生活费也由女方出。
签完调解笔录,秦师傅一把握住法官的手。法官发现他想说话却又说不出什么。
临走前,罗大姐拍拍婆婆的肩膀,反复说:“都一样的,都一样的。”(当事人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