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交警部门已三令五申过年千万不要酒后驾车,可还是有人嘴巴管不牢,大过年把自己送进了班房。据昨天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统计数据,从正月初一到初八上午11点半,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35起与酒有关的危险驾驶案。
2月3日12时17分左右,喝高了的萧某不顾亲友劝阻,坚持要自己开车,结果在驾车沿萧山区道源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市心路路口时,与钱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车受损。交警处理事故时发觉萧某有酒后驾驶 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萧某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经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在萧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5mg/100ml。萧山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萧某承担全部责任。2月7日刑拘,2月7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7岁的永嘉小伙小戚,大年三十晚上在温州香格里拉酒店吃年夜饭,席间喝了一瓶红酒。朋友把他送到永嘉报喜鸟集团公司门口,他说没事了,酒醒得差不多了,他认为除夕夜交警查酒驾不会很严。执意自己开车回家。当晚23时55分左右,途经永嘉县东瓯街道园区大道康王鞋厂前,小戚的车撞倒了消防栓,顿时水流成河。交警赶到现场发觉小戚身上有酒气,就将他带到交警瓯北中队处理,交警要求小戚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他拒绝测试。于是交警将他带至永嘉县中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温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理化检验,检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3mg/100ml,属于醉驾。大年初一,小戚被刑拘,2月6日,永嘉县警方以小戚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永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元旦,我省检察机关正式上线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这个系统可以实时在线了解全省检察机关所有案件的受理情况。这些酒驾案件数量就是从这一应用系统中统计得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