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浙江省高院联合杭州市中院、宁波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五年来我省法院医疗纠纷审理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关于依法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意见》。
杭州法院在医疗纠纷官司中的专业化审判模式、宁波法院将人民调解和保险理赔纳入到医疗纠纷的诉前处理的“第三方处理模式”,受到省高院推崇。
四成医疗纠纷官司集中在杭甬
从2009年至201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 医疗纠纷案件4111件,审结4104件。全省法院每年度收案数量平稳处于752件和870件之间,占民事案件总数比例小,处于3‰—3.87‰间。同期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的医疗纠纷数相比更多,从2009年1471件到2013年上升为4483件。
而同期,每年全省门诊总量渐增于3.03亿人次至4.55亿人次,住院总量渐增于451.30万人次至631.22万人次,因此起诉到法院的医疗纠纷数量所占比重相对非常小。
省高院民一庭庭长蒋卫宇介绍说,全省各地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数量地区差别较大,案件主要集中在杭州、宁波等医疗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其中,杭州收案数占全省法院收案数的20.70%,宁波占19.26%。
从涉诉医疗机构分布统计看,医疗水平较高、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医院涉诉数量相对较多,主要因大型医院接收的急危重症患者、疑难病症患者较多,实施的诊疗行为难度较大,医患纠纷的发生概率也相应增加。从杭州地区法院审理情况看,杭州21家三级医院涉诉的医疗纠纷案,同期占比超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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