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只有1.9米宽 业主怒告卖家要求退钱》后续
12月13日,本报B2版报道了发生在滨江潮人汇大厦的一起车位买卖纠纷。
黄先生说,三年前他花了18万元从浙江潮人汇实业有限公司买了两套房子加一个车位,但由于是用作投资,所以一直没用过该车位。直到车位被转让给下家后,下家才向他反映车位太窄、很难停车的问题。
因为下家不肯要这车位,所以黄先生只好收回该车位,并起诉卖家潮人汇公司,要求退还18万元的买车 位款。
该案经过两次开庭,潮人汇公司始终坚持车位可以停车,而且已经完成交付,所以不能退钱。
法官经实地测量,发现该车位也确实比周边其他车位窄,内黄线宽度仅1.9米,而用来示范停车的丰田卡罗拉宽度为1.76米,属于小型车。
昨天, 滨江法院透露,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双方达成的协议是,黄先生把车位退还给潮人汇公司,潮人汇公司则退还8万元钱给黄先生。
为什么车位还给了卖家,黄先生却只得到了一半的退款?
法官表示,这起案件中涉及《合同法》中关于质疑期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也就是说,车库不是卖家潮人汇公司造的,所以他们对车位能否正常停车也不了解,而且车位出售超过两年,黄先生都没有对车位提出异议,过了质疑期,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自己的权利。
当然,这个车位确实存在太窄、停车难的现实,所以退8万元也是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