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记者 张采) 近日,投资者诉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墨龙,代码:002490)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捷报,截至目前,股民已实际获赔约1474万元,其余案件还在诉讼中。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根据生效判决确定的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股民仍可起诉山东墨龙索赔。 2017年9月,山东墨龙发布公告称公司因虚增利润、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后,陆续有投资者向济南中院起诉山东墨龙索赔。 2018年8月,济南中院一审审判决山东墨龙向首例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复函测算数据,扣除证券系统风险28%,山东墨龙需赔偿认定投资损失的72%。山东墨龙提起上诉后,山东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6月10日,山东墨龙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披露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遭到投资者索赔的案件已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涉诉金额共计3825.88万元,公司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748.97万元,预计负债科目余额为 1278万元。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处理投资者赔偿事宜,相关诉讼已陆续调解结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支付投资者赔偿款1473.64万元。 “山东墨龙股民实际获赔上千万元的消息,非常鼓舞人心。目前,山东墨龙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符合条件的股民仍可起诉索赔。如果股民不依法起诉,上市公司通常不会主动赔付。”厉健称,根据生效判决,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4月25日至2017年3月21日买入山东墨龙股票,并在2017年3月22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赔偿金额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厉健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