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海关了解到,11月1日起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这是我国首例被保险人是政府机关的保险产品。试点首日,3家首批试点保险公司为17家企业出具关税保证保险单,担保税款金额达1509.55万元,覆盖全省11地市。
关税保证保险正是海关创新担保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该项改革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企业向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后,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手续,即可实现“先放行后缴税”。 “相比传统的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等海关税收担保方式,关税保证保险具有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应用灵活便捷等优势。”杭州海关关税处处长应雷介绍到。根据前期在部分海关试点情况,关税保证保险可惠及除失信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为企业取得海关税收担保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 据了解,杭州海关已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信息化系统联网,实现数据电子传输。“关税保证保险的保险费远低于开具银行保函费用,能够大大缓解企业在进口业务环节遇到的融资压力。我们算了一笔账,按照1800万元税款额基数计算,保证金每月使用成本约为4.5万元,使用关税保证保险后,保费仅为1.44万元,资金成本大幅下降。”作为首批签约的企业之一,浙江新德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