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记者 方臻子)记者从杭州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杭州主城区范围不动产登记公告发布有了新规则。此次发布规则调整,主要是为了解决不动产登记公告等候时间过长的问题,方便市民尽早办理完成业务。
四类情形“上网”不“上报”
自2018年2月5日起,以下几种情形需公告的,将于每个工作日定时发布在“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不再在《杭州日报》刊登:
① 因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变更征询异议;
② 因权利转移征询异议;
③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④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包括因人民法院依嘱托作废、不动产被征收作废)。
其他情形还是“上网”又“上报”
依职权更正登记、依职权注销登记等需要公告的,仍按原渠道,按批,每月10日、20日、30日,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步刊发。
规则调整后,最多可减少10天等待期
此次发布规则调整,主要是为了解决不动产登记公告等候时间过长的问题,方便市民尽早办理完成业务。
举个例子说吧。市民陈先生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了来窗口申请补发,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窗口受理后要公告征询异议。可不巧,陈先生来办的时候,刚好是这个月11日,按老规矩啊,没赶上10日发布的这批,那就要等到下一批20日。这一等就要10天,再加上法定公告15个工作日,差不多一个月后才能拿到新证。
而新的登记公告规则实施后,陈先生的征询异议公告在受理当日下午16:00前通过审核的,当天就能在网站发布公示,不需要再等上10天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