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理国有“僵尸企业”有了第一单: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正式下发浙江远洋的破产民事裁定书,宣告浙江远洋破产。这意味着浙江省交通集团下属的省属水运板块浙江远洋等3家龙头企业破产重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就像自然界的森林那样,企业生态也有自身的兴衰规律,有的企业竞争力强不断成长;有的则失去活力,形同“僵尸”……新旧更替、吐故纳新是自然界保持生态平衡的一个重要途径。而对于企业生态来说,以类似方式保持平衡也就是市场出清的过程。换句话说,就是通过灵活的市场化方式和法治方式,让资源流向那些真正优秀的企业,而不让那些“僵尸企业”“尸位素餐”,从而使市场的需求和供给迅速达到均衡。
这个道理说起来容易理解,但要在实际生活中真正做到却不是件容易事。这既有相关法律不配套的原因,也有现实条件的种种掣肘。近年来,随着新破产法的实施,企业破产的新闻时有所闻。但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国有企业的破产问题,从理论到实践都还是一个新的课题。国有企业因为与政府部门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改革过程中,不仅需要发挥市场的作用,还需要政府的合力。
从这个角度说,此次省属水运板块的浙江远洋等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充分显示了政府以壮士断腕的态度,清理国有“僵尸企业”的决心和诚意,其良好的示范效应不可低估。
明眼人不难发现,现存的那些国有“僵尸企业”,有很多名存实亡的时间并不短,有的因此形成巨额债务。如法院方面查明,此次进入破产清单的浙江远洋,截止到2016年7月28日即破产受理日,资产总额为51.5亿元,负债总额为84.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3亿元。这样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就是典型的“僵尸企业”。它多存在一天,就多制造一天的亏损。
而从另一方面来说,要清理这样高额亏损的“僵尸企业”,改革的难度也是不小的。清理“僵尸企业”归结起来有两大问题,一是钱从哪儿来,二是人往哪儿去。大多数“僵尸企业”历史欠账多、资金缺口大,自身难以承受改革的成本;同时还面对职工安置等问题,社会稳定压力大。要不要改革?如何改革?这些都在考验着政府和相关企业的智慧和执行能力。令人欣慰的是,截至目前,浙江远洋等3家破产企业的法院破产申请和宣告、管理人进驻、职工分流安置、资产处置及债务处理、职工股权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主要问题均取得重大进展,基本保持了企业稳定和社会安定,迄今为止未发生一起职工越级上访、异地上访事件。这当中不难相像,需要政府和企业多大的魄力和努力!这样的改革案例值得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们好好总结。
应该看到,在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形势下,清理“僵尸企业”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产能”排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首。而空占资源的“僵尸企业”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处在“去产能”首当其冲的位置,说它是“去产能”的“牛鼻子”一点也不为过。刚刚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指出,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任务,抓紧完成年度重点改革任务。这当中,清理“僵尸企业”作为“去产能”的“牛鼻子”,应是题中应有之义。
今年我省多部门已经联合下达了《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僵尸企业”细分为兼并重组类、债务重组类、破产重整类和破产清算类企业,分批分类进行处置。现在的关键是要抓落实。希望我省在清理国有“僵尸企业”有了一个良好开端的基础上,接下去好戏连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