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6年以来,美国强生公司可谓是“麻烦缠身”:先是在今年1月,宣布为节约成本而在全球裁减3000个岗位,紧接着因为“质量门”而面临巨额赔款。
据报道,事情缘由是近日美国密苏里州一个陪审团作出裁定,强生公司须向一位因使用该公司含滑石粉的卫生用品而患癌死亡的女性受害者家庭赔偿7200万美元(约合4.7亿元人民币),该女性曾使用强生的婴儿爽身粉和优润佳沐浴露长达30多年。
虽然强生公司对此的反应是反对判决,但是如果要上诉,必须要提供自己的产品与患者所患的卵巢癌没有直接关系,面临的举证也并不容易。
说实话,在我国一年一度“3·15”前夕,看到这则新闻无疑会让人发一些感慨。成立于1886年的强生公司和原告之间的实力悬殊不是一般的大,用“蚂蚁和大象”来形容都不足为怪,但是“蚂蚁却偏偏打败了大象”!而且,赔偿的不是4.7万元,而是4.7亿元人民币!
这样的维权,才是有尊严的。说明无论多大的牌子,在严厉公正的法规之下,在理性强大的消费者面前,都会低下傲慢的头颅。
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回头再看看“强生案”。消费者不是靠撒泼打滚、不是靠媒体舆论,而靠的是举证充分令陪审团和法官采信,才获得了巨额赔偿。有人看到这里可能会发问,难道因为超市多收了我几十元钱,我就要去法院打官司吗?当然不是。笔者想说的是,作为消费者,首先你有没有保存消费凭证的习惯?因为,随着人们维权意识增强,消费纠纷发生的概率可能也随之增加,保留凭证才能方便事后维权。
另外,在消费之前有没有问问口碑、做下比较?例如去一家餐厅吃饭,虽然有很多人在网上留言说这家餐厅肉菜不新鲜,但你却因为它装潢好、易停车而执意要去,结果吃坏了肚子算谁的?所以,消费维权靠的还是在事前。消费前擦亮眼睛,多方打听还是能过滤出真的信息。
现在动辄就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凸显出消费的力量。说到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在保障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除了消费者“功夫在诗外,维权要靠前”外,生产厂家、相关部门何尝不应该把功夫用在平时,才能真正保障“消费的力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