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能源与利用状况暨节能标准化建设”新闻发布会,省经信委副主任蔡刚、省统计局副局长王杰、省质监局副局长赵孟进通报了去年的“用能”情况,并发布了《2014年浙江省能源与利用状况》白皮书。
上半年全省单位能耗下降
蔡刚介绍,今年上半年浙江省节能形势总体良好,单位能耗进一步下降。上半年我省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3.6%左右,全社会能耗总量保持低速增长,同比增长4.4%。其中规上工业能源消费同比增长2.3%。全社会用电同比增长3.0%,其中工业用电增长约1.2%,继续保持较低增速。
结构调整成效进一步显现。上半年浙江省三产增加值增长11.4%,占GDP比重达到50%,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全省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大大快于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5%。八大高耗能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4%,低于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
2014年,全省重点监测了建材、电力、冶金、石化、纺织印染化纤、造纸、交通七大行业的36项主要耗能产品,纺织印染化纤行业“占席”15项。
经监测分析,29项产品的单位能耗比上年下降、6种产品的单位能耗比上年上升、1种产品的单位能耗与上年持平。石化行业的PTA装置节能效果最为明显,下降幅度达11%。
蔡刚说,下一阶段,全省将继续推进各项节能降耗措施的落实,妥善处理控能耗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及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
耗能红、黄、绿三级预警制度
将继续推行
去年,全省强化了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健全了有关工作制度和考评体系,制订了各市年度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加大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各市地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变化情况动态监测,并逐月发布红、黄、绿三级预警。
根据《浙江省节能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将对超额完成与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实施奖励与处罚,奖罚资金统筹用于节能降耗工作。2014年,浙江省对超额完成上年度节能目标的温州等五市给予了奖励,合计奖励资金1296万元;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考核的杭州、宁波两市进行了处罚,罚缴资金合计219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