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卖港股 免征3年个税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11-15 07:21   

个人买卖港股 免征3年个税

沪港通下周一就要开场了,内地投资者炒港股税费怎么征收?香港投资者买A股要交哪些税费?这是摆在投资者面前最现实的一个问题。昨天,财政部公布沪港通试点及QFII等的税收政策,这一个疑问终于得到破解。

专家认为,新出台的沪港通试点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扫清两地税收政策不同的障碍,可以说是一种平衡策略;而QFII、RQFII买卖A股,原来要征收企业所得税,下周一起免征所得税,将提高QFII、RQFII投资A股的热情。

内地投资者买卖港股

暂免征3年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从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港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港股,按照香港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对香港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暂免征收营业税。香港投资者买卖A股,按内地现行税制规定缴纳印花税(卖出时按成交金额的 0.1%单边征收)。

目前在A股市场,对个人买卖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的股份转让所得除少数情况外,基本也是不征所得税的。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买卖股票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单位买卖股票,则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证监会会计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从政策上明确香港投资者免征所得税,主要是为了减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执行成本。免征营业税则主要是因为,目前对QFII在境内的证券买卖业务是免征营业税的;另外对香港个人投资者按现行政策规定是免征营业税的,由于香港结算无法区分实际投资者是单位还是个人,单独对单位投资者征税难以操作。

QFII、RQFII免征所得税

买A股按10%收红利税

在沪港通推出之前,境外投资者早已通过QFII、RQFII进入A股市场。按照现行税法规定,QFII、RQFII买卖股票等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过,这次随着沪港通的正式开场,这一政策有所调整。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QFII、RQFII和沪港通在交易性质和经济实质上的类似性,在税收政策方面宜通盘考虑,否则容易造成税收政策不公平,甚至引发避税问题。因此,在对沪港通机制下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暂免征收股票转让差价所得税的同时,对QFII和RQFII一并给予免税待遇。

与A股市场投资者红利税差别征收不同,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买卖上交所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统一按照10%的税率征收。从2013年1月1日起,A股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一方对另一方居民(包括企业和个人)从本地获得的股息可以征税,但一般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10%。同时考虑到香港证券结算体制的原因,香港结算无法区分实际投资者是企业还是个人,因此,此次出台的沪港通试点税收政策,统一按照10%的税率征收红利税。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王燕平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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