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安全告知要更有针对性
自由行游客一定要买旅游意外险
最近旅游圈出了件大事:上海赫先生一家三口通过旅行社订购自由行产品前往马尔代夫旅游,不料夫妇俩在下海游泳时双双溺水身亡。法院认定赫先生夫妇对到自然海域游泳风险预知不足,对自身条件过于自信和疏忽大意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认为旅行社对自由行游客没有做到充分的安全警示。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判定旅行社赔偿27万元。
这对夫妇的遭遇让人扼腕,其他出行者和旅行社都应从这件事情上汲取教训:自由行客人究竟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旅行社如何更好地规避风险?现有的旅游保险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保障?
主动寻求自我保护的自由行游客很少
原先以团队游为主的旅行社,近些年来越来越多地开始发展自由行业务。
旅行社自由行往往是机票加酒店的组合产品。虽说没有纯自由行那么大的选择空间,但旅行社可以通过自身掌握的航空资源、酒店资源拿到“团购价”,价格方面有优势,而且还有接机、办签证等增值服务。杭州海外旅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岚估计,自由行在旅行社业务中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递增。
团队游时,领队导游能及时地与游客沟通,自由行游客没有“保姆”在耳边提醒安全问题,出门在外只能靠自己心中的那根弦。当意外发生时,首先追究的是自己的问题。所以在此次案件中,法院认定主要原因出在这对夫妇身上。
换而言之,自由行游客需要更加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然而,这个现状并不乐观。记者从旅游保险业了解到,单从旅游意外险的投保情况来看,很多自由行游客忽视了这项准备。金岚表示,如果没有旅游专业人士提醒,自由行游客主动要求投保意外险的比率非常低,“可能不到10%”。很多在旅途中的自由行游客,未必能够搞清楚旅游究竟该买哪些保险。
有业内人士推断,这对失事夫妇极有可能没有购买旅游意外险,否则不会通过法律途径向旅行社索赔。如果购买了旅游意外险,获赔的数字将远远不止27万元。
旅行社安全告知须更有针对性
为什么旅行社需要承担27万元的赔偿呢?在此案判决中,法院认为相关旅行社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上存在缺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曾在媒体上表示,对于危险的告知,告知到什么程度以及怎么告知,在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但作为旅行社来讲,应该有提醒的义务。从法律人性化以及对受害者保护的角度,法院让旅行社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也未尝不可。
相关旅行社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上存在缺陷,并非偶然现象。记者从杭州一些旅行社了解到,不少出行线路的安全需知,基本上是一个标准格式,话讲得大而全,很笼统,没有足够的针对性。打个比方,安全需知上说出境游要尊重当地习俗,至于目的地的习俗究竟是什么,却未必有具体说法。
浙江省中青旅市场部经理蒋斌认为,这个事件应该让旅游从业者认真反思,在以后的安全告知时,需要加入更多的详细说明,例如针对泰国局势动荡,要说明与军队保持距离;针对海岛游,要有更多下海游泳的安全警示等。在出行前,旅行社工作人员应该增强这方面的安全意识,在签订旅游协议时宁可多唠叨几句,让游客加强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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