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从生态、主体、带动就业能力、动能、平台、投融资服务六个方面推动浙江“双创”升级。
推动“双创”生态升级
优化服务便利创新创业
加快全省创新创业相关政务事项开通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加强知识产权咨询、维权、援助体系建设。
完善人力资本服务
培育专业化、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业态,完善人才测评和技能鉴定等服务。
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到2022年,建成3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完善普惠性科技创新券制度
拓宽创新券支持范围,推进长三角地区通用通兑,促进科研平台、科学实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到2022年,累计新增发放创新券15亿元,服务企业5万家次。
推动“双创”主体升级
建设国际先进科研设施
推进之江实验室、浙江大学杭州国际创新中心等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
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先进科研机构,争取组建国家数据智能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大科学装置及试验基础设施。
推进名校大院建设
支持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等加快“双一流”建设,推进西湖大学、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院校高水平发展。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提升科研绩效。
到2022年,力争新引进20所左右国内外著名高校,新增10家世界一流科研院所。
提升民营经济创新能力
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联合科研院所攻克关键核心技术。
到2022年,省市县联动建成300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实现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
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
加大科研人员科技创业激励力度
出台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
改进科研人员评价方式,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绩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比重。
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的高端科研人员,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激励政策。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落实外国人来浙工作、出入境、居留等便利措施,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
推进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海智计划浙江工作基地建设,吸引更多科技人才落户和优质项目转化。
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允许大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支持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加快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基地、实践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