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警提醒:戴好头盔再出发!电动自行车新国标4月15日施行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3-25 16:33   

杭州发布

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将实施。届时,我市将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杭州哪些地方可以上车牌?备案登记有哪些手续?……热点问题看过来!

与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相比,新国标将车辆的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且要求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处永久性标上唯一性整车编码。

备案登记时间截至2019年3月31日

据介绍,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应经注册登记(即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可以长期开),不上牌的禁止上路,否则扣车责令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

而未列入《公告》的,应经备案登记(即上个临时的备案牌,还可以开3年,到2021年12月31日也不能上路了),未备案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否则扣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即超标的电动车),按机动车认定处罚。

这也就是说,当超标电动自行车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有机动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则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请还没有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一定要抓紧时间去办理。

全市共有96个备案登记点,鼓励购买保险

目前,杭州市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滨江、下沙、景区共有64个派出所上牌点和32个交警上牌点。

备案登记范围

消费者于在2018年12月7日前已购买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但未申领防盗备案登记的应当备案登记。列入《公告》的,不属于备案登记范围,且确保车辆符合上牌标准,应及时到杭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所及相关服务点依法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

备案登记地点

目前,杭州市在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滨江、下沙、景区共有64个派出所上牌点和32个交警上牌点。

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可到以下备案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全市各交警中队、相关电动自行车宣教点及就近的公安派出所。(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全市96个备案点位)

备案登记时间

杭州市集中备案登记工作从2018年12月20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所有备案车辆(含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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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自2019年4月15日起,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而未列入《公告》的,应经备案登记(即上个临时的备案牌,还可以开3年,到2021年12月31日也不能上路了),未备案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否则扣车。备案登记时间截至2019年3月31日据介绍,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应经注册登记(即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可以长期开),不上牌的禁止上路,否则扣车责令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