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案人员职级虽不高,但影响很坏;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这些嗡嗡乱飞的“苍蝇”损害的是百姓的切身利益,啃噬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让老百姓深恶痛绝。
2016年以来(截至2018年一季度),杭州市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0起,问责处理309人。
其中,贪污受贿问题、集体“三资”违纪问题处于前两位,查处问题数分别占49.6%、27.8%,处理人数分别占44.7%、30.7%。
昨天,市纪委发布《当前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现状及对策建议》,通报了7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化公为私、贪图享乐型
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不纯、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行我素”“上紧下松”,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宴请、组织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
如上城区清波街道劳动路社区主任包某某,2016年3月、2017年1月先后两次擅自挪用社区组织活动等经费购买超市卡,违规发放给社工和其他人员,共计人民币5000元。
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型
利用手中掌握的公权力,违规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
主要表现为在失地保险及低保指标分配、宅基地分配、集体企业就业安排及股份分红、集体资金存放中照顾自己亲友。
如富阳区万市镇田源村原党委书记汪某某、原村委主任钱某,在本村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指标分配中,把名额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钱某母亲和村两委部分成员的亲属。
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型
主要表现为在利用职权处理事务中吃拿卡要,在征迁改造、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在集体资金管理使用上谋取好处。
如下城区市场监管局天水所副所长王某,在处理群众投诉中向投诉人索要好处费,收受现金5000元。
损公肥私、雁过拔毛型
对强农惠农、工程建设、农村低保等资金,想方设法从中“分一杯羹”。
主要表现为截留私分上级拨付资金或群众上交款项,骗取侵吞征地拆迁款、社保款项或集体资金,盘剥克扣群众帮扶救助款项。
如西湖区双浦镇小叔房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会成员、小叔房村原报账员葛某某,采用收取医疗保险费现金不入账的方式,将小叔房村村民上交的医疗保险费29.42万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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