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我们每一个人,如果遇到养老保险应缴未缴、缴费中断的事儿,你该怎么办?杭小微为你整理好了如何补缴,在哪里办理的信息,收藏起来可能有用哦!
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请一次性补缴应缴未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机构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申请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
(二)与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符合规定的补缴期限;
(四)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条件的,当年度缴费中断,可在次年3月底前补缴;
符合上述条件的:
▲用人单位按社保隶属关系向市社保局业务大厅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其中
1.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受理。
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
尚未与该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已与该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当前申报缴费基数确定,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按办理补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标准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就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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