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就业社保信息经办顺利并轨主城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10-18 11:02   

市民之家社保办事大厅

市民之家社保自助服务区

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系统现场测试

社险办工作人员正在对新的经办系统进行培训

2017年10月1日起,余杭区就业社保信息经办率先与主城区实现一体化,为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就业社保一体化打下坚实基础。目前,余杭区工伤、生育、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与主城区完全一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主城区基本一致。

社保调整事项相关解答

1、社保经办事项调整涉及对象包括哪些?

答:余杭区各参保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退休人员。

2、社保业务结算周期调整前后有什么变化?

答:调整前: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社保业务结算周期。单位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至25日,26日至月底社保结算不办理业务。调整后: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社保业务结算周期。单位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月26日至当月18日;当月19日至25日社保结算,网上可受理备案。

案例1:单位社保新增业务

我区某企业11月5日新招入员工赵某,需要办理赵某的单位社保新增业务,赵某从11月起在该企业参保,调整前该企业可以在11月1日至25日网上申报新增,26日至30日社保结算不能办理,调整后怎么办?

答:调整后该企业网上办理参保人员新增时间段为10月26日至11月18日,11月19日至25日社保结算不能办理。

案例2:网上办理参保人员新增备案

我区某企业11月23日新招入员工王某,需要办理王某的单位社保新增业务,王某从11月起在该企业参保,调整前该企业可以在11月1日至25日网上申报新增,26日至30日社保结算不能办理,调整后怎么办?

答:调整后,由于11月23日正处于社保结算中(11月19日至25日),该企业可及时在网上办理参保人员新增备案,待11月25日结算后社保再审核。

案例3:单位社保减少业务

我区某企业员工张某于11月16日离职,需要办理张某的单位社保减少业务,张某在该企业参保至11月,调整前该企业可以在12月1日至25日网上申报减少,26日至31日社保结算不能办理,调整后怎么办?

答:调整后该企业网上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时间段为11月26日至12月18日,12月19日至25日社保结算不能办理。

3、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社保费银行扣款时间调整前后有什么变化?

答:调整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扣款时间为每月26日,个体工商户社保费扣款时间为结算月份的次月7日。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社保费扣款时间均为结算月份的当月27日和月末倒数第二天。

案例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银行扣款时间

我区户籍人员王某11月6日前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调整前王某在11月1日至25日与银行签订社保费代扣协议,并在11月25日前将资金存入代扣账户,11月26日前后银行扣款(每月扣一次),调整后怎么办?

答:调整后社保费扣款时间变成11月27日和11月29日(11月27日扣款不成功的,11月29日再扣一次)。

案例2:个体工商户社保费银行扣款时间

我区某个体工商户11月9日办理社保开户和雇工参保,调整前在11月1日至25日前往余杭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社保费代扣协议,并在12月7日前将资金存入代扣银行账户,12月7日银行扣款(每月扣一次),调整后怎么办?

答:调整后个体工商户需在11月26日前将资金存入代扣银行账户,扣款时间变成11月27日和11月29日(11月27日扣款不成功的,11月29日再扣一次)。

4、各类养老退休业务的受理时间调整前后有什么变化?

答:受理时间由原来的每月1日至25日调整为每月1日至月末。

案例:各类养老退休业务的受理时间

张先生2017年11月26日满60周岁,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原来11月1日至25日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调整后怎么办?

答:调整后11月1日至30日均可申请办理。

来源:余杭晨报  作者:通讯员 余仁轩 记者 沈雯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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