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就业社保信息经办顺利并轨主城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10-18 11:02   

5、养老金等待遇发放时间调整前后有什么变化?

答:调整前:养老金(退休工资)、工伤保险定期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工亡亲属待遇、铁路、省部属企业统筹外待遇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指节日慰问费等)。调整后:养老金(退休工资)、工伤保险定期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工亡亲属待遇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铁路、省部属企业统筹外待遇调整后发放时间为每月20日。

案例:

退休人员王某原退休工资每月10日发放,调整后退休工资什么时候发放?

答:调整后每月15日发放。

6、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及丧葬抚恤费等支付时间调整前后有什么变化?

答:调整前:各类人员丧葬抚恤费、个人账户提现办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每周支付一次。调整后:各类人员丧葬抚恤费、个人账户提现、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根据业务类型和受理时间按月支付,最迟为受理次月月末前支付。

7、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医保退休待遇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答:参保人员当月办理医保缴费年限审核核定手续,当月享受在职人员医保待遇,缴费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次月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满20年,并从办理补缴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案例:

王某,2017年9月生日办理退休手续,10月办理医保缴费年限审核核定手续,一次性补交医保满20年之后,医保退休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答:调整后11月份开始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据悉,随着余杭就业社保信息经办先行并轨主城区,余杭区人力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操作系统也改版上线,扫一扫二维码,看看如何正确操作网上办事大厅相关社保业务。

来源:余杭晨报  作者:通讯员 余仁轩 记者 沈雯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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