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五年 社会信用体系怎么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7-13 07:43   

    《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近日发布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始于2002年,是全国起步最早的省份之一。多年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要建立与现代治理体系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下一个五年,社会信用体系到底怎么建?有哪些问题需要破解?记者为此专访了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

    四大领域32项任务

    对应国家信用规划纲要,结合浙江实际,《规划》明确了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大重点领域的32项具体建设任务。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商务诚信建设涵盖内容广泛。比如,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制定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对外贸易主体信用评价体系。

    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包括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信用建设,食品药品领域信用建设,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教育、科研、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文化、体育、旅游、广电领域信用建设,互联网领域信用建设等。

    值得一提的是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规划》提出,建立完善“五水共治”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积极推进“五水共治”项目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项目审批、融资信贷中的应用。

    司法公信建设领域,《规划》提出法院公信建设,检察公信建设,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

    五大运行机制

    《规划》提出着力构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制、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机制、信用信息应用机制、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宣传机制等五大运行机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号”,其载体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登记证照。法人和其他组织凭登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办理相关事项。

    长期以来,我国机构代码不统一,“多头赋码”“多码并存”,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影响了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增加了社会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与此同时,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设立和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到多个部门申请代码,有的部门还收取费用,不仅给生产经营带来不便,也增加了负担。

    据介绍,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重要配套措施。

    《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实现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对新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机构编制、民政、工商等登记管理部门按职责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已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要建立统一代码与旧注册登记码的映射关系,逐步完成存量代码和登记证(照)转换。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刘乐平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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