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重点工程
《规划》还提出了综合创新示范工程、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征信机构培育工程、发展改革领域应用示范工程、信用地理信息工程、社会信用满意度评估工程等七大重点工程。
其中,综合创新示范工程包括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杭州、温州、台州、义乌)、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创建、国家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开展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
《规划》明确了上述四地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定位:杭州市要积极构建“城市+信用”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依托“市民诚信卡”搭建信用惠民新通道,在民生保障、商务流通、公共服务等领域多元化推进信用应用,让信用融入百姓生活;温州市要结合金融综合改革,依托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建成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台州市要以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义乌市要着力构建市场和外贸领域信用体系,探索涉外主体信用通报机制,打造商贸诚信高地。支持我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组织开展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
信用建设指标体系
《规划》首创信用建设指标体系,共由8项指标组成。其中6项为约束性指标,2项为预期性指标。概括起来讲,即实现“六个全覆盖、两个翻一番”。
信用代码全覆盖。全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赋予终身不变的唯一信用代码。
“双公示”全覆盖。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县级(含)以上部门全覆盖。
失信“黑名单”全覆盖。失信“黑名单”指行政、司法机关和依法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名单。目前,有发改委、公安消防、民政、地税、质量监督、旅游、国税、人民银行、法院、检察院等10个部门单位发布失信“黑名单”信息,覆盖率为25%。根据国家要求,到2020年末,全省实现在40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全覆盖。
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根据《省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目前完整率为70.3%。2020年末,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完整率达到100%。
地方信用网站开通全覆盖。目前开通率为31%。2020年末,实现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全部建立信用网站(专栏)。
“信用浙江”客户端使用全覆盖。目前开通率为15%。2020年末,实现省级部门、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组成部门全部开通客户端并查询应用。
两项预期性指标分别为:公共信用信息年查询量翻一番。2015年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查询量为2177.6万次,至2020年力争达4500万次以上,预计年均增长15%以上;信用服务业营业收入翻一番。2015年全省信用服务业营业收入47.2亿元,至2020年力争超过100亿元,预计年均增长1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