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杭州交警支队长赵野松受贿案今开审 他曾提出民警须抵御贿赂干扰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9-01 10:47   

    今天上午9点半,西湖区人民法院10楼能容纳两百多人的大法庭里,赵野松出庭受审。

原杭州交警支队长赵野松受贿案今开审 他曾提出民警须抵御贿赂干扰

    赵野松,原系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2011年底转任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14年12月案发时,赵野松已经从城管部门退休。

    根据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赵野松涉嫌的罪名是受贿罪。

    今年4月份,杭州市纪委曾通报称,“经查,赵野松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参与赌博。”

    庭审现场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称,赵野松在担任杭州市公安局后勤处处长、上城分局局长、杭州交警支队长、市城管委副主任等职务时,共有5次受贿记录。

    其中检方的第一起指控是,2002年时,赵野松担任市局后勤处处长,该年下半年赵野松通过向有关单位打招呼的办法,帮人低价申购了一套位于近江的经适房。后来,当事人转账11万元给赵野松,赵收下;

    第二起指控的犯罪事实是,2004年下半年,赵野松担任上城公安分局局长期间,杭州某企业董事长黄某女儿失踪,委托赵野松帮忙寻找失踪的女儿。约四年后,赵野松以姐姐赵某的名义,以低于市场价每平方近一万元的价格购买了黄某公司开发的东方金座一套房子,涉及的差价60多万元;

    第三起指控的犯罪事实是,2008年6月,在新开元大酒店,大酒店负责人向赵野松行贿3000美元,名义是赵野松的女儿即将出国留学,对自己酒店过往的照顾表示感谢;

    第四起指控的犯罪事实是,2011年下半年,赵野松在澳门收下某人5万港元的贿赂;

    第五起指控的犯罪事实是,2012年下半年,赵野松担任市城管委副主任期间,找到海外海集团负责人,要求取得汽车城相关商铺的租赁经营权。此后,赵以宫兵的名义取得了一个位置较好的展位,并且随后直接转售给一家汽车公司,赚取了100万元差价,其中宫兵获得20万元,赵野松分到80万元。

    赵野松对被指控受贿罪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对其中大部分指控的犯罪事实认为定性有疑问。

    其中第一起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中,赵野松辩解说,这套经适房其实是他和范某一起炒房的收益,11万元就是收益分成,并非是受贿。赵称,范是无房户,符合购房资格,申购的也不是公安局系统内的经适房,所以这一行为与自己的职务行为无关。

    第二起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中,赵野松称这套房子是姐姐购买的,而且直到纪委找到他之前,他并不知道姐姐这个购房价格比市场价低那么多。房子是姐姐使用,并非他使用。

    赵仅对第五起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认罪。赵野松称,通过海外海集团负责人低价取得汽车城展位租赁经营权,这个确实是他安排宫兵去操作的,本来是全部想自己赚取差价的,最后给了宫兵20万元辛苦费,所以恳请法庭对宫兵从轻处理,这事情主要责任在自己。

    令人诧异的是,赵野松唯一承认的这起犯罪事实,是发生在其担任市城管委副主任之后的这笔80万元。

    今天的法庭里,几十名人大代表参与了旁听。案件仍在审理中,公诉人称将详细举证证明赵野松的犯罪事实。

来源:杭州日报微信  作者:记者 蔡怀光 黄洪连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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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点半,西湖区人民法院10楼能容纳两百多人的大法庭里,赵野松出庭受审。根据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赵野松涉嫌的罪名是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