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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提出民警须抵御贿赂干扰
在2011年,赵野松曾在一家公安学术期刊中发表打击醉驾犯罪的论文。其中,赵野松就提到,“酒驾入刑法律正式实施后,当事人为了逃避处罚,对执勤民警的说情、拉拢、贿赂可能升级。如何保证民警抵御各种执法干扰、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在制度层面还有许多须加以探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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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曾报道称,赵野松认为:“和谐交通就是要人人平等,对公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是得罪人也要治理。”
赵野松在交警支队长任上,还积极推动了公交优先发展。
从其发表的论文亦可知,限行限号措施尚未出台前,其就专门研究过可行性,并主张杭州市政府应当实施相应限行措施。
担任交警支队长期间
手下多名交警受贿被判刑
值得注意的是,在赵野松担任杭州交警支队长期间,杭州交警部门就发生过多名交警受贿的丑闻。
其中一起交警受贿案件中,杭州江干交警大队的2名副中队长郑某、黄某及民警汤某收受辖区土方工程承包商的贿赂,以帮助这些工程车老板在工程车违法查处上予以“照顾”,三人涉案金额均较大。
其中单就一起“百大绿城庆春广场”涉案项目中,该项目土方工程承包商合计向上述三位民警行贿共100万元,涉案数字令人咋舌。
另有几名被判刑的交警,则因在车辆运输管理、违章处罚等方面为他们谋取利益、收受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