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梯维保企业良莠不齐 “价低者中标”形成恶性循环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8-06 10:10   

    省电梯协会:正进行市场调研,不排除今后会推行指导价

    质监部门:电梯维保市场恶性竞争局面必须打破

    今年上半年杭州的在用电梯出了多少起事故,目前并没有统计结果。最近发布的一组数据来自2014年——这一年里,杭州共接到电梯求助电话5.6万个,平均每天要从电梯里“捞”人18个。

    这些故障大部分由使用不当引起,也有很多和维保不到位直接有关。杭州是不是需要对维保公司进行更为严格的规范?最新的消息表明,有关部门正在进行市场调查,初制各种合同格式,并试图制定一整套完整的方案——“要不要规定一个行业指导价”的命题被正式搬上台面。

    杭州电梯维保企业

    良莠不齐

    杭州电梯用量正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钱报记者从杭州市质监局了解到的信息:去年,96333共接到救助电话56752个,电梯应急处置5737起,其中困人3040起,故障2697起,解救被困人员6655人。

    目前,在杭开展电梯维保的单位共78家,它们的维保质量及诚信指数有一个大概的等级量化:省内电梯维保单位有一个违法违规行为综合量化记分,A类最好,D类最差。杭州的电梯维保除了这四个等级划分,更重要的是 “星级“评定。

    评定中5星最高,2星最低。评定标准主要是:对96333故障响应、应急处置、物联网推进,维保电梯检验一次性合格率,现场维保质量监督检查等。

    杭州电梯维保行业内的问题在近几年得到了一些改善:2011年杭州维保单位施行星级考核时共有电梯维保单位103家,现在剩下78家——有25家公司已经被市场或者监管部门踢出局。但考核并没有提升整个行业的星级。不仅仅这样,一些被评为较高级别的维保公司也是问题频发:此次新华坊出事电梯的维保单位是杭州通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的评级中被认定为B级。

    “最低价中标”

    已经形成恶性循环

    针对电梯维保的资金是怎样影响维保公司的具体检查的,这里又有什么环节值得人们关注?钱报记者采访了浙江省电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琪冰。

    “物业公司主导了整个维保市场,它在选择电梯维保单位时,有很大的自主性,也有很大的决定权。”王副秘书长说,目前物业公司基本以招标的形式选择维保单位,所有单位不管大小,无论资质、技术力量、诚信度等都可以参与竞标;竞标过程中一般也很少综合维保公司的各个层面,而是把“价格低”作为第一要素。“往往都是价最低者得标,这就是一种恶意竞争的表现,非常严重。”

    业主之间对电梯维修金的投入有分歧——维保经费不足——最低价中标——电梯问题频发——业主意见强烈——更加不愿意出钱。这里已经循环形成了一个恶性死结。

    确实如此,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一台20层楼的电梯维保,一般大公司的报价在4000元以上,但是一些小公司只要650元就能接单,而这些小公司的维保质量根本无法保证。较差的电梯维保质量使得业主意见强烈,部分人甚至明确表示拒交物业费。


    杭州能不能

    推出电梯维保行业指导价

    有一种方法可能会改变目前杭州电梯维保企业恶性循环的现状:推出指导价。

    王琪冰认为,规范电梯维护保养价格是一个必然的结论,但是不是要制定市场指导价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研究。“有一个问题,就是即使制定了市场指导价,但很多电梯维保公司为了抢生意,或者物业公司要节省费用,也可能不参照指导价格来。不过有规范总比没有好,关键看怎么规范,因为这是一种双向选择。”他觉得制定市场指导价需要综合考察市场并合理规划,也只有这样,施行起来才能有实效。“尽管目前暂时没有制定市场指导价,但我们并不排除今后会推行的可能。”

    杭州市质监局特检处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杭州的电梯维保行业存在几个问题:小区业主与物业沟通不佳;业主交的物业费不足以支撑较好的维保服务价格;部分物业容易忽视电梯出现的小问题,导致更换问题拖拉或迟迟不报修;维保单位之间为了吸引客户而不断压价,且人员配置不足。

    几个方面不得不重新审视:维保单位之间的恶性竞争是导致电梯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维保单位受质监局管理,但受物业的影响更大。如何使矛盾的几方达到一个相对的平衡,是目前监管部门的重中之重。

    “行业指导价的相关调研正在进行中,不仅是考虑维保行业指导价,而且也在试着制定有关的合同文本。”杭州质监方面说,因为各个电梯品牌、型号、使用频率等均有不同,所以制定出一个唯一的指导价是不严谨的。如何根据不同的电梯情况来制定一整套完整的方案,并最终和市场相吻合是个难点,相关部门也正在对此进行研究。“由市场恶性竞争控制的局面必须要被打破。”该负责人说。

    旁边新闻

    金甬探索电梯安全管理新路

    这段时间,电梯安全事故频发,让人谈之色变。记者了解到,近日金华市质监局向金华市政府提交了《金华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立法项目,希望通过立法的方式,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记者从金华市质监局法制处了解到,在他们提交的立法建议里,包括明确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电梯制造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规范电梯的报废和更新程序;解决旧楼加装电梯、老旧电梯改造大修资金运作难题;完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电梯物联网智能监管机制等。

    另外,他们也建议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质监、建设、规划、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安监等各部门部门职责,做好电梯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各个环节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才能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

    针对电梯生产、使用、维修等各个环节,宁波也将出台专门的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办法共有近60条,将电梯的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全部纳入了管理范围内。对于违反办法的行为,也明确了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等处理办法。

    本报记者 朱浙萍 李华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 范雨涵 储溪云 记者 鲍亚飞 李阳阳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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