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差评、团购商品质量差 最高可罚3万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2-04 06:13   

新闻导读:杭州正在制定地方性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这可以算得上是“全国首部网购交易管理地方政府规章”,已完成立法调研和起草,目前进入审查修改阶段。恶意差评、团购商品质量差,最高可罚3万元。

 

杭州酝酿出台 全国首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恶意差评、团购商品质量差 最高可罚3万元

快过年了,你是不是抽空在网上淘东西?

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有一项最新的抽样调查:2014年杭州全市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支出为513元,比上年增长56.3%。抽样调查的居民家庭中,有网购支出的家庭占三成以上,户均支出3606元。

浙江双马国际货运公司董事长、市政协委员冯建萍,也有过网购经历,但遇到过不愉快,“网购的商品,页面上写的比线下商店便宜,实际上一查,线下商店根本不卖这一款。消费者无从比较,价格到底是不是便宜也成了谜团。”

政协委员冯建萍归纳了网上商品价格方面的“四大问题”——

虚假价格优惠。宣传内容失实、先提价再打折等“优惠”,有价格欺诈的嫌疑。

不规范明码标价。比如标注内容和实际商品差异较大,图片和实物差距甚远等。这同样涉嫌价格欺诈。

低价招揽而实际无货。网上轰轰烈烈打价格战,其实库存为零,让消费者空欢喜一场。

涉嫌低价倾销。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价格监管,难点在哪里?

虽然问题都是明摆着的,但冯建萍也发现,电子商务的价格监管确实很难,主要有“两大难点”——

一是电子商务监管主体的确定。

截至目前,国家没有出台具体的电子商务主体登记法规。国务院虽然下发过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经营性网站实行许可制,由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注册后才能经营。但这仅仅对“经营性网站”做了要求,大量利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经营活动的“商户”,仍处于政府监管“真空”状态。

二是电子商务内容的监管。

价格监管部门对海量的价格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控和取证,这暴露了现行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监管的可操作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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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差评师”最高罚3万

今年市“两会”,民进杭州市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我市电子商务价格监管的建议”,呼吁制定“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法律”,健全电子商务监管机制和长效机制。冯建萍是发起人之一。

有个好消息是,杭州正在制定地方性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这可以算得上是“全国首部网购交易管理地方政府规章”,已完成立法调研和起草,并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目前进入审查修改阶段。也许短时间内就会出台。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制图 沈浩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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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以算得上是“全国首部网购交易管理地方政府规章”,已完成立法调研和起草,目前进入审查修改阶段。恶意差评、团购商品质量差,最高可罚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