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各级政府部门与工作人员都要多一些法治意识,努力补齐“短板”,避免成为行政诉讼法庭的常客与“常败将军”。
过去一年,浙江省法院行政案件收案量出现前所未有的井喷式增长,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2万件,比上年增长142%。在审结的9750件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占全部判决案件的32.5%。而在2013年,行政机关败诉率是8.8%;2014年,行政机关败诉率13.9%。
“民告官”越来越多,政府败诉率越来越高,直观地看,会很容易产生一个困惑:政府部门怎么越来越不守法了呢?
但事实上,自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率先开始了建设法治中国在省级层面的实践探索之后,十年间,“法治浙江”建设砥砺前行:在全国率先实施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同制度;率先发布县域法治指数;率先组织省管领导干部统一法律知识考试;率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省级标准;率先建设三张清单一张网……浙江省长李强承诺,浙江要力争成为审批事项最少、速度最快、规则最公平、办事最规范、法治最清明的省份。
“民告官”井喷式增长,政府败诉率成倍上升,其实另有原因,一方面是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开始施行,“有案必立”;另一方面则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独立性越来越高,越来越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也就是说,“民告官”越来越多,政府败诉率越来越高,恰恰是“法治浙江”不断开创新局面的表现。
“法治浙江”是一个大概念,“法治政府”是一个小概念。一年高达1.2万件的行政诉讼、政府部门高达32.5%败诉率,说明我们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还存在不少的短板。像温州一家公司申请广告审批,执法局承诺5日内办理完毕,结果拖了4个多月还八字没有一撇。这种现象,已经不能用“一些政府部门往往注重实体,忽视程序”来解释,而是根本就谈不上“注重实体”。政府行政当然要依法依规、注重程序,但关键还是要事先确立一个理念:执政为民。程序只是工具,为人民办事才是目的。
当然,程序依然很重要,即便是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政府行政依然要坚持程序正义,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检验标准。政府行政首先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然后才谈得上“实质正义”。
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不仅是服务与被服务、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有时还是同一份合同的甲方与乙方,比如招商引资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如何不因合同纠纷被企业起诉,不因违反合同而被法院判决败诉?其实很简单,一是签订合同时要慎之又慎,科学决策,对可能发生的新情况要有预见性;二是政府要重信用,即便无法履行合同,那也得爽快地履行赔偿责任。
企业、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权利意识越来越高,敢于依法维权、依法向政府叫板;法院独立行使司法权力的能力与意识越来越强,不屈从于地方政府的意志;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已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旋律——新常态下,各级政府部门与工作人员都要多一些法治意识,努力补齐“短板”,避免成为行政诉讼法庭的常客与“常败将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