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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出台
2016-01-04 06:30:17 杭州网

市级众创空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被淘汰

创业、创新、众创……当这些时下最热门的词汇碰撞到一起时,众创空间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仅杭州就有100多家。

为加强对众创空间的管理,近日,市科委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杭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市级众创空间认定有哪些门槛?

根据《办法》,申请认定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杭州注册,且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3个月以上;

2.具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如为租赁场地,租期须在一年以上;

3.设立有一只面向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的创投基金或签约长期合作的基金,额度不低于300万;申请认定时需投资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5家(个)以上,认定后每年投资创客企业(项目)10家(个)以上;

4.拥有至少3名具备1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等相关经验的管理人员;企业管理运作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5.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评估筛选与退出机制等。

此外,入驻众创空间的创客企业(项目)也要符合相应条件,比如,注册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入驻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入驻时注册时间不超过6个月等。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根据《办法》,市科委是全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的主管机构。将开展众创空间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创客企业(项目)孵化情况、毕业企业和退出企业情况、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孵化绩效等。

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众创空间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暂停享受次年扶持政策;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取消市级众创空间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同时,对于违反财经纪律、骗取专项资金的众创空间、创客企业(项目)、投资机构,按规定处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取消其五年内申报各类科技财政资金资格。

去年9月出台的《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明确,2015-2017年期间,每年分别给予国家、省、市级各众创空间30万元、25万元、20万元的资助,专项用于房租、宽带等企业运行费用的补贴。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吴静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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